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8日至7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交通运输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并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8月18日,针对巡察情况反馈会,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要求整改,并初步讨论研究整改方案;9月17日,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对照反馈问题,逐一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个人检查材料。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交通运输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魏平任组长,其他班子为小组成员,按照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的要求,建立清单,集中攻坚。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实问题整改,完善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逐条整改,逐一销账,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成效、事事有回音。 巡察反馈后,市委巡察组交办问题38个,已完成整改28个,10个正在落实。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批评教育16人,提醒谈话2人;新制定制度2项,修改完善制度5项;收回违规资金37.4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0.83万元。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使命担当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推进机构改革后续工作。9月23日完成原公路管理局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的资产移交,并将资产移交文件上报国资办和主管局。加强与市委编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等单位对接;加快推进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规划设计院资产、债权、债务等的清理和移交;有序衔接交通规划设计院原退休人员管理问题;根据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结合应急抢险中心三定方案,厘清公路养护应急抢险中心与新欣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双方职能,做好资产划分。 (二)探索交通项目建设法人化管理。10月11日,组织局建管科、交投公司等人员开展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研究浙交办﹝2015﹞121号文件,吃透相关文件精神。 (三)学习贯彻上级重要精神。讨论完善《龙泉市交通运输局会议制度暂行办法》(龙交〔2018〕38号),进一步明确学习会议制度。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重要论述及市委、市政府全会精神。制定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市两会任务责任清单,将相关工作任务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限。 二、关于“管党治党不严,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7日,中共龙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聚焦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细化巡察整改措施。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开展专题学习。9月7日,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龙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文件。9月7日,组织党员干部温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条例。9月22日、10月16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财经管理、车辆管理等系列制度。10月16日,进行党建专题研究,并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等主题教育“回头看”活动,及时查漏补缺。 (三)完善工作机制。9月7日,讨论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会议记录人,并要求按决策程序做好会议记录。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班子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入其中,完善《龙泉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三、关于“主管领域工作推进不到位,履行职责使命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根据省中心通报的路况短板,筹措专项修复资金2000万元,设立专项整治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对2022年大中修路线计划以外路况较差的农村公路进行针对性专项整治,按照一路一对策,针对性地实施大中修和小修保养,提高农村公路路面质量指数(PQI)。科学合理安排大中修路线,积极与地方财政对接争取大中修工程配套资金,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使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和路面质量指数(PQI)优良中等路率有效提升。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单位责任(乡村道养护单位为各乡镇街道公路养护公路站、县道养护单位为龙泉市公路养护应急抢险中心),提升对农村公路管养单位指导力度,督促落实养护主体责任,逐步推广农村公路集中养护(委托第三方),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利用好省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与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加强公路小修保养和路面病害处置,尽最大努力消灭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次差路。 (二)开展执法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加强错时执法、联合执法力度,将信访反映的车辆输入非法营运黑车报警系统,设立举报电话,震慑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数982人次,查处执法案件86件,其中超限超载72件,危险品运输1件,安全生产管理(维修)8件,客运(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1件,大件货物运输许可2件(其中1件为全省首例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大件运输许可证案),交通建设工程2件。另联合丽水市交通执法队查处“黑车”4件。同时,对省道公路、铁路沿线的路容路貌、通行秩序、桥下空间环境等影响公路安全运行的问题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完成公路沿线环境问题隐患整治点位92处。 (三)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按照相关规定,8月30日修改《龙泉市交通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网上征求意见相关内容。网上报备9份脱漏管文件,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对2022年9月30日前龙泉市交通运输局制发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龙泉市意识形态“四项责任清单”》工作报告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 四、关于“党风廉政工作未抓紧抓实”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主体责任。8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标准和内容,做到“年初部署、年中研判、年终总结”。严格落实季度例会工作制。8月10日召开第二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例会。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对17名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抓好警示教育。9月30日,结合交通工作特点,开展了国庆节前暨“程小和案专题”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优化教育方案,用身边人、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并分析原因,查找制度上的漏洞。 (二)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探索交通项目建设模式,结合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研究项目法人化管理,10月11日,组织局建管科、交投公司等人员开展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研究浙交办﹝2015﹞121号文件,吃透相关文件精神。从2022年3月份起,已经严格落实党组会、班子会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制度,在会前将申请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派驻纪检组,并将相关“三重一大”议题材料一并报送。 (三)扎实推进清廉交通建设。严格对照《龙泉清廉交通建设三年任务清单》落实具体举措,并进行常态化监督。 五、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资产核查。目前,由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局机关相关办公室固定资产进行登记。下一步,将根据登记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建立档案,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10月11日,组织交通系统办公室人员开展公文处理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转变工作作风。9月30日,组织干部学习《龙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严肃纪律和改进作风有关规定〉等9项制度的通知》;发动干部参与全市“争先创优强效能”万人双评议活动;严格执行《龙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 (四)开展警示教育。9月30日,结合交通工作特点,开展了国庆节前暨“程小和案专题”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优化教育方案,用身边人、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 (五)严肃清退问责。针对“违规发放重点项目攻坚费”问题,加强与组织部、市府办、征储中心等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根据对接情况,督促在岗在职和外调在编人员退回超标补贴部分。针对“超范围发放派遣工、临时用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发放临时用工人员考核奖”问题,加强与人事、组织、国资、工会等部门进行对接,摸清发放人员身份、工作时间、发放资金等具体情况,制定清退方案。针对“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参照事业编制退休人员标准执行”问题,从2022年9月起,停发补差资金,并对历史情况作进一步核实。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累计退回资金12.96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固定资产疏于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学习相关制度。9月23日,组织应急抢险中心学习《龙泉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9月22日由计财科统一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把财务审核关,规范报销单据,对不齐全、不规范的予以退回。 (二)退回资金并问责。针对“违规报销医药费、报销车辆违法罚款、超标报销差旅费”等问题,累计退回资金2.73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针对“工会经费使用超标现象普遍”问题,共退回超标准发放工会经费21.8万元,并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及时入账。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港航管理中心立行立改,及时对漏登资产进行补登,并补提相应折旧,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表,及时登记固定资金及账务处理工作,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七、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调查。新欣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对生产经营管理不规范情况进行调查,并形成新欣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二)严格监管。10月16日,组织新欣养护有限公司国企编制员工学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龙公养〔2021〕22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同时加强工程经费支出的审核,对附件资料不齐全的予以退回。 (三)整理完善资料。收集整理水泥、砂石料、沥青、水泥涵管、交通安全材料等原材料采购事项磋商谈判、工程发包等相关会议记录,建立设备租赁现场使用等清单。 (四)追回资金并问责。8月30日,追回多付税款8267.84元。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八、关于“公车使用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龙泉市交通运输局车辆管理制度》,全面规范车辆管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 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党员发展程序。9月9日,新欣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9月30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组织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学习培训,强调要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针对“党员发展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加强业务指导。局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有针对性业务指导,如9月份指导9个党支部完成换届工作;又如10月16日组织所有党员和各党支部书记开展相关党建工作回头看和业务培训。同时,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我局制定了《龙泉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计划》,进一步提升年度党建工作研究谋划水平。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8-10月份主题党日相关活动和内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8月24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党支部组织召开巡察问题通报会议、支委会会议,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记录。9月29日,港航中心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剖析问题、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编外用工未及时清退”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9月7日,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强调要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科室和职数,2022年5月、7月进行中层干部的调整,并按全员绩效考核结果执行中层干部待遇。同时做好干部档案整理工作。 (二)加强部门对接。已与国资办、交投公司、长运公司对接,并制定《国有企业借用人员清退方案》。 (三)完善制度。9月28日,完善《龙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非领导职务在编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明确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每年因私出国(境)次数,并将纪检组审核意见纳入审批表。 (四)细化工作。明确由1名专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健全干部证照管理日常领用台账,及时更新备案管理人员信息(整改期间共更新88名人员信息,其中新增2名、更新82名、撤销2名)。 (五)清退编外用工。7月19日成立了龙泉市交通运输局编外用工(含“一事一议”)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8月4日制定了《龙泉市交通运输局编外用工(含“一事一议”)清理规范工作方案》,8月12日召开“一事一议”清理规范工作动员部署会,9月底已完成相关人员清退工作。 十一、关于“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制定借用人员清退方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政策,已与国资办、交投公司、长运公司对接,并制定《国有企业借用人员清退方案》。下一步,将完成清退工作。 (二)关于“部分遗属人员违规领取生活补助费仍未收回”问题的整改。2017年市委第九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集中驻点巡察,发现部分精减、遗属人员存在重复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情况,共计18人46.5万元。我局立即停止发放相关补助,并对接公安、发改、社保、民政等部门,启动追缴程序。通过两轮巡察整改,已追回12人36.66万元,剩余6人9.84万元由于被追缴人已死亡,未能追缴到位。 (三)关于“遗留挂账未处理到位”问题的整改。9月19日,交通运输发展中心通过《今日龙泉》发布公告,进行路政押金清理。下一步,将针对历史遗留长期挂账问题,对接市府办、审计局、财政局、纪委监委等部门,商讨处理方案以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长期挂账问题。 (四)关于“早期完工项目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的整改。已由计财科牵头梳理竣工项目基本情况。下一步,将对基本材料齐全、符合财务竣工决算条件的项目,办理财务竣工决算,逐个销号;对限期内未能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项目,提出处置意见,提交局党组研究,将存在问题梳理后上报市政府。 (五)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已由新欣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龙泉市宏远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资产清算,目前正在走竞价程序。下一步,将在资产清理基础上,完成公司注销及资产合并工作。 下一步,交通运输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站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抓好行政执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等工作,为全面复兴剑瓷之都、奋力打造品质龙泉提供重要战略支撑。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积极探索交通项目建设法人化管理,结合龙泉交通项目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方案。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本职工作有效结合,形成主体责任有效传导。二是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氛围。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方位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三是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查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坚持思想整改与工作整改相结合,短期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深化大交通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712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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