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今年在城区范围开展了村改居工作。为此,市民政局代拟了《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渊、西街、剑池街道村改居调整方案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8日,如有意见请于12月28日前反馈至龙泉市民政局(通信地址:龙渊街道龙翔路199号)。
联系人:项光胜,联系电话:0578-7260602,传真7761832。
龙泉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9日
龙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龙渊街道村改居调整方案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龙渊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上报的《关于要求开展村改居工作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上报的村改居调整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1.同意撤销一村行政村建制,并入后甸社区、城东社区、黄灌社区。
2.同意撤销二村行政村建制,并入古井社区、东升社区。
3.同意撤销三村行政村建制,并入黄灌社区、东升社区、大洋社区、后甸社区。
4.同意撤销四村行政村建制,并入东景社区、东升社区。
5.同意撤销五村行政村建制,并入金乐社区。
6.同意撤销菜村行政村建制,并入金乐社区、东景社区。
7.同意撤销临江行政村建制,并入后甸社区。
请你街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开展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龙委发〔2022〕16号)要求,做好村改居相关工作,确保村社平稳过渡、有序运行。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龙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西街街道村改居调整方案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西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上报的《关于要求开展村改居工作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上报的村改居调整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1.同意撤销七村行政村建制,并入清风社区、金乐社区、东升社区。
2.同意撤销八村行政村建制,并入清风社区、西新社区、后甸社区。
3.同意撤销九村行政村建制,并入西新社区、白云社区、凤凰社区。
4.同意撤销宫头行政村建制,并入白云社区。
5.同意撤销河星行政村建制,并入凤凰社区。
6.同意撤销河村行政村建制,并入凤凰社区。
7.同意撤销河平行政村建制,并入凤凰社区。
请你街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开展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龙委发〔2022〕16号)要求,做好村改居相关工作,确保村社平稳过渡、有序运行。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龙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剑池街道村改居调整方案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剑池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上报的《关于要求开展村改居工作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上报的村改居调整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1.同意撤销水南行政村建制,并入青瓷苑社区、棋盘山社区、水南社区、南秦社区、秦溪社区。
2.同意撤销周期行政村建制,并入周际社区。
3.同意撤销南秦行政村建制,并入南秦社区、七星井社区、南大洋社区、秦溪社区、松溪弄社区。
4.同意撤销宏山行政村建制,并入宏山社区。
5.同意撤销曾家行政村建制,并入望江社区、江南社区、大沙社区。
6.同意撤销张仁行政村建制,并入大沙社区。
7.同意撤销吴岭行政村建制,并入江南社区、大沙社区、芳野社区。
8.同意撤销芳野行政村建制,并入芳野社区。
请你街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开展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龙委发〔2022〕16号)要求,做好村改居相关工作,确保村社平稳过渡、有序运行。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龙泉市民政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就《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渊、西街、剑池街道村改居调整方案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12月28日,收到公众意见0条。
龙泉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