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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孵化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14 10:17:06 点击数:

为加快推进龙泉市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109号)、《龙泉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龙政发〔2022〕20号),结合龙泉电商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龙泉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要求,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采取统筹安排、分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快农业、工业、商贸企业等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推动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商培训下乡镇”活动,集中力量培养电商人才和从业队伍,不断提升各部门、单位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为我市电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依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要求,制定符合我市电商发展特点的电商孵化型培训教材,开展电商知识普及活动和职业培训;通过本次培训活动培养一批有实践能力的实用型电商人才,充分电商企业用人需求和主体创业需求。力争到2023年6月底前,实现对全市各乡镇农户、创业青年、农产品种养殖户、初创型电商等人员电商孵化型培训,计划培训电商相关人员1200人次,助推我市电商人才队伍的总量和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培训对象

培训重点针对我市农业、工业、商贸行业的电商开展。支持各乡镇、街道组织创业青年、农产品种养殖户,以及小微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沿街商户业主等参加电商专业培训;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大学生村官、待业青年、妇联和残联的再就业成员参加电商培训。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工作按照“高标准、接地气、重成效、有特色”的原则,以集中现场培训的方式,突出实用实效、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内容,组织开展电商培训工程。

(一)培训内容:

通过培训了解电商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进一步转变传统电商观念,适应新消费的新型营销模式,进一步掌握知名直播电商平台的基础应用。

(二)培训方式:

各乡镇、街道组织参培人员,与培训机构对接,培训机构送培训到乡镇街道,分批集中授课。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地点

参培人数

培训时间(待定)

剑池街道

200


龙渊街道

200


西街街道

100


八都镇

100


安仁镇

100


查田镇

50


上垟镇

50


兰巨乡

50


小梅镇

50


锦溪镇

50


石达石街道

30


竹垟畲族乡

30


城北乡

30


道太乡

30


龙南乡

30


住龙镇

30


宝溪乡

30


屏南镇

30


岩樟乡

3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将电商人才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负责人,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的要求,做好培训机构师资选择、计划安排等工作的协调监管工作;建立培训台帐,做好培训资料整理归档,上报培训进展情况,准确反映培训的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培训师资、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培训计划等方面信息,强化培训效果评估,提升培训质量。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根据具体工作方案,利用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公众号及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电商人才培训信息,并及时登传和推广各单位开展电商工作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


龙泉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代章)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