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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355476147/2022-58136   生成时间:2022-12-01 11:59:07 发布机构: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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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叶武等9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快宝溪乡披云山申报国家4A景区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披云山位于浙闽赣三省交界处,最高峰海拔1680米,因终年难得不披云而得名。披云山景区旅游开发是我市重点旅游建设项目,披云山也是浙西南红色旅游景区。

一、披云山景区旅游开发一期基本概况

龙泉市披云山景区旅游开发(一期)项目是我市“十二五”期间旅游重点项目。项目总概算投资9132.45万元,总用地面积101.24亩,总建筑面积3924.17㎡。其中披云养生基地1294.66㎡、披云阁783.65㎡、游客服务中心494.18㎡、风情商业街913.45㎡、情缘客栈、公厕等其它建筑面积438.23㎡。按国家4A旅游景区建设标准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核心景区区块,青井村及景区入口区块的主要景点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并建设大垟坪至披云养生基地简易便道1095米。截至目前,各项目已于2020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

二、景区运营情况

根据宝溪乡人民政府、龙泉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山村委会旅游开发合作协议:披云观重建后,使用权和收益权归披云观理事会所有。因此披云观由理事会使用管理。

于2021年8月17日,披云山景区经营权已移交宝溪乡旅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但由于资金等原因,景区一直没有正常开放运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中要求,景区需正常开放一年以上才可申报国家4A级景区,披云山景区暂时无法申报。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给予披云山景区用地空间保障,协助做好项目用地审批。同时会同宝溪乡人民政府做好景区开放和召游引客相关事宜,设计推广红色研学旅游线路,串联龙泉经典红色景点和宝溪、披云山两大风景区,形成经典红色研学旅游线路。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旅游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梅丁靖;联系电话:7761635。


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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