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汛期“6.20”洪水影响,我市河道长时间持续高水位,许多枯枝杂草、垃圾漂浮物随着洪水涌至河道,导致洪水过后河道沿岸、河边树木悬挂垃圾漂浮物,影响河道水域总体环境。根据6月26日,书记检查指导乡镇(街道)灾后重建工作调研要求,为恢复河道清洁环境,共护一江清水,全面清理河道垃圾、悬挂及漂浮物,请各乡镇(街道)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责任,根据《龙泉市灾后河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详见附件),迅速组织开展河道滞留物清理整治工作。该事项实行动态反馈制,各乡镇(街道)收到通知后落实专人,于7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联系方式通过浙政钉上报至水利局。
联系人:刘君婷,联系电话:0578-7750726
为高质量打造品质城乡,第一时间有效解决灾后河道残留、悬挂的塑料袋等垃圾突出问题,保障河道清洁畅通,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环境美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6月26日,书记检查指导乡镇(街道)灾后重建工作调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责任,促进河道保洁常态化、规范化,加快改善全市河道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以良好的河岸生态推动品质龙泉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清理整治范围
主要河流、重要干支流、敏感水域等。
(二)工作内容
对全市河道残留、悬挂的塑料袋等垃圾进行清理。做好河道沿岸保洁,清理岸线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岸线的干净整洁。
(三)整治时间
整治完成时限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8月10日。
(四)材料报送
整治行动实行动态反馈制,各乡镇(街道)须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包括整治行动现场前后对比照片,保洁人员数量,清理垃圾方量等),并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水利局河湖管理站刘君婷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责任区域,压实河道保洁工作责任。要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安全教育,确保河道保洁作业安全。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加强与公众互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宣传,提高群众对河道水域保洁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大力倡导群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道保洁工作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安排垃圾清理保障资金,加大支持力度,保障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