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综合福利院民生医院(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剑池分院)(变更)于2022年10月17日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龙泉综合福利院民生医院(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剑池分院)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苍松路110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燕
种类和范围: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K2090]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7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