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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泉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龙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07 11:36:05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30日—4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9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审计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成立审计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长以及办公室人员任成员,层层传导责任、细化巡察整改。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长效相结合,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实际,研究解决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具体做法。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结合新时代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把制度建设贯彻到巡察整改的全过程,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努力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与审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整改,解决问题、固化成果,推动龙泉审计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交办问题30个,完成整改30 个,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5人;新制定制度15项,修改完善制度5项;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624元。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主题教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审计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

(二)按照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修订《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拓展学习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修订《学习制度》,对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讲学、自学等多种学习方式在制度上进行完善并严格予以落实。召开巡察整改学习专题会议,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法治思想等专题学习来不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效果。

二、关于“责任意识不够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班子统筹协调能力。一是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班子统筹协调能力不够强”的问题逐一开展自我批评,对问题进行原因剖析。二是已提拔中层干部6人、平调2人,共有5个科室进行了有序轮换交流,从而提高审计干部的综合能力。三是打破科室界限,针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组建综合审计组,联合经济责任审计科、大数据审计科等人员共同进点审计。四是在谋划审计项目时,充分听取每位审计干部对审计项目选择主审的意向,由一线审计干部双向选择审计项目,做到打破科室界限有重点安排审计项目,争取审计项目成效最大化。

(二)加强干部担当意识。一是修订出台《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是不是还有其他内容

(三)加强年度审计项目落实工作。一是审计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对2021年确定审计项目推行“挂图作战”方式,作战图对审计项目、工作进度、相关责任人等信息进行明细标识,并将进度结果晾晒在局一楼办公室。二是将审计项目分解到具体责任人。每年初在下发审计项目计划时,将审计项目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并要求所有审计项目在当年12月底必须完成。三是强化审计课题、计算机审计案例任务落实。对上级审计机关布置的审计课题及计算机审计案例任务,及时分解到人,已向省审计厅以及丽水市审计局报送审计课题论文4篇,向丽水市审计局报送计算机案例2篇。四是大数据审计科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科审计能手为一线审计干部专门做了大数据审计、课题如何撰写以及优秀项目评审等方面的培训。

三、关于“职责履行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审计业务质量管理。一是参照省审计厅、丽水市审计局最新文件,修订出台《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和《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工作实施细则》;对照审计署及审计厅有关投资审计转型后的新规定,及时废止《龙泉市审计局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专业人员审计政府投资项目业务办法(试行)》(龙审【2006】9号)和《龙泉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协审项目进度控制管理办法等两个制度》龙审【2016】2号)两项制度。二是强化审计业务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8号令)规定开展现场实施阶段审计,落实审计报告编审三级复核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审计组长(主审)负责制。三是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考核力度,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发现问题整改的指导督促。四是已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学习《新审计法》、《关于规范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文书的通知》(丽委审办)[2021]6号等文件。

(二)加强审计信息化手段运行能力。一是积极派出审计干部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计算机审计相关培训。二是在今年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等审计项目中运用数据库分析技术。三是通过选调等方式已引进计算机专业事业干部,优化了一线审计干部专业结构。四是邀请大数据审计科专业能手为一线审计干部专门做了大数据审计等方面的培训。

(三)加强审计“三服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审计“四严禁”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前往岩樟乡、兰巨乡等乡镇进行现场指导业务,宣讲财经纪律等法规,为被审计单位解答疑惑。二是加大一线审计力度,深入基层现场审计,在财政局、教育局等单位安排就地审计,做到切实服务基层或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开展审计回头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以及了解被审计单位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建议。四是已撰写审计专报13篇,均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

(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制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二是为贯彻落实审计署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学习要求,抓实抓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专项学习,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法治氛围。对外通过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加强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审计工作的知晓率,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意识较淡化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通过谈话等形式带头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职尽责。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的重要内容进行剖析,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半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例会,对理论宣讲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建立月通报与约谈制度,已对学习强国累计学分未达6000分的干部3人进行谈话提醒。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清廉审计”工作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执行党风廉政相关工作。按照要求学习上级清廉审计实施意见相关文件,结合审计局实际业务情况,修订《关于推进“清廉审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推进清廉审计机关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考核要求,按要求每季度开党风廉政例会。

(二)加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已召开巡察整改学习专题会议,重新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在职干部对自身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认真梳理,结合三定方案,重新填写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

(三)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学习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同时修订出台《龙泉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在编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等制度,明确需要及时完整汇报的各项内容。二是已经对出国(境)应审未审人员以及办公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同时到公安局窗口已办理应备尽备手续。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工作作风和会议材料规范管理,完善相关内控制度。认真学习《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严格会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修订出台《关于加强在编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谈心谈话制度》、《中共龙泉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等制度。已对办公室人员文风不严不实等方面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二)加强审计项目调查研究工作。一是审计局召开巡察整改学习专题会议,加强审计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对充分扎实的审前调查必要性认识。二是根据《审计署8号令的审计流程和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项》(丽审〔2013〕15号)文件规定对岩樟乡、教育局等单位的性质、组织结构、职责范围、财政财务管理体制等十余项调查要素深入开展调查。三是规范审前调查活动及记录,要求所有审计项目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一线开展调查,且审前调查需附相关资料,并要有被审计单位的盖章。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工会经费规范使用。已经对超标准发放的1624元及时收回,并归还原渠道;同时对工会主席进行批评教育。

(二)规范财务报销支出,加强报销审核力度。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力度,立行立改,以购买劳务形式报销电脑维护费用;制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等。加强财务支出审核力度,避免出现报销审核不严格的情况发生。

八、关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根据上级财经有关规定,制订出台《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慰问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

(二)加强内控管理制度执行力度,强化内部监督,责任落实到人,避免流于形式。

九、关于“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已召开巡察整改学习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龙泉市小额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等工程类文件,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

(二)制订出台《龙泉市审计局采购制度》等内控制度。  

(三)已对办公室人员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等方面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十、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党建业务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从而提高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日常研究部署,强化执行落实。  及时换届选举,支部委员会调整通过党支部讨论通过。

(二)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相关要求,规范及时召开支委会,加强党支部建设,推进党支部质量提升。

十一、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议事决策程序不够科学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严肃党组会议。制订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会议制度》等内控制度。

(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三)根据会议内容,明确会议类型,严肃区分党组会和班子会,从而提高会议记录质量,做到完整准确。

十二、关于“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选人用人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党管干部原则,并按编制使用人员。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龙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学习,从而规范干部任免程序。

(二)加强与组织部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加强对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加强混岗人员审批,加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目前,已提拔中层干部6名,平调中层干部2名,免去大龄中层干部5名。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审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常态长效推进整改,保证整改效果扎实落地。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完善制度、常抓不懈,做到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二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执行,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着力健全选人用人制度,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龙泉审计铁军,积极推动清廉龙泉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7122449;电子邮箱206044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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