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告

索引号:002656679/2022-48463 生成时间:2022-01-04 11:59:46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2022年1月2日,接上级核查通知,我市对一批从金华市金东区宗宝水果批发部购进的进口红心火龙果进行核酸检测,结果1份弱阳性,其余均为阴性。

我市第一时间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健康管控及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已查明龙泉市永豪水果店(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01室鲜果荟)购进该批次进口红心火龙果,已部分销售。现根据最新核查情况,发布如下通告:

凡2021年12月30日早上7时—2022年1月2日下午5时到过永豪水果店(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01室鲜果荟)购买或食用进口红心火龙果的人员,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做好自我隔离,主动向市防控办(0578-7213302)报告,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求。

凡2021年12月30日早上7时—2022年1月2日下午5时到过永豪水果店(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01室鲜果荟)的人员,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做好自我隔离,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落实居家健康观察要求。

凡2021年12月27日早上7时—2022年1月2日下午5时到过小宝水果店(锦绣苑一楼农贸市场中山东路10、11、12号)、龙城水果店(公园路123号)、志伟水果店(剑木路1号南秦金三角农民伯伯水果店)、翁武水果店(环城西路53号)、张金根水果店(中山东路15—16号)、周际龙城水果店、南大洋龙泉市精品水果直销中心;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日在庆龙步行街鲜果荟(煜凌水果店)、苍松路媛媛水果店(谢松媛)、八都镇雷雷水果店、广源路水果店、南秦平价水果店购买过进口红心火龙果的人员,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做好自我隔离,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落实日常健康监测要求并第一时间前往综合服务点(龙泉市汽车客运站辅楼宸羽商务宾馆0578—7217180)进行核酸检测。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或不按要求配合落实防疫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后续相关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居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规范佩戴口罩,进出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尽早接种新冠疫苗。


机构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公开电话:
邮  编:
传  真:
邮箱地址: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