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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118/2022-58842 生成时间:2022-01-19 10:30:51 发布机构:兰巨乡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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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并结合兰巨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包含兰巨乡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龙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可与兰巨乡党政综合办联系(地址:龙泉市兰巨乡五梅垟村13号,邮编:323714,电话:0578-7282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兰巨乡根据工作实际,将乡级机构设置、本机关负责人、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内容都依法进行了公开,截至目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463条,其中市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8条,公开政策文件12条,年报信息2条,公示公告9条,财政信息4条,其他广播、报纸、电视公开政府信息数3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兰巨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组织保证和工作机制。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方面,兰巨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工作规范,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责任分工细化到岗到人。目前,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季文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曾春亮同志担任,成员由乡纪委书记张志军、王忠平、吴静雯、卢易、叶莹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属性的审核判定、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维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

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在门厅、停车处、便民服务中心等地方设置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点供群众参阅相关信息。高效开展内外宣信息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在“浙江龙泉”政府网站、“养生兰巨”公众号持续抓好平台维护、日常信息发布管理等方面工作,及时将重点工作、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执法信息年报、政府工作动态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项目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社会救助等内容主动予以公开。强化信息审核,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政府网、办公电脑的安全防护,全力保障信息安全。

三是强化监督整改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收到市委市政府的整改任务后,及时做好整改反馈。在每年1月31日前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在做好政府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工作之外,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兰巨乡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处规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咨询服务台,方便群众快捷、高效查阅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兰巨乡政府信息工作在信息保密审核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仍有欠缺,今后将着重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和公开程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的培训,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法治思想和保密意识。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予以重点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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