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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230/2021-50124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1-12-27   文号:龙教〔2021〕57号

关于印发《关于明确龙泉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龙泉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1-18 13:14:4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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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龙泉电大,局机关各科室、教研培中心: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龙泉市管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龙组通〔2021〕69号)文件精神,现就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如下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龙泉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龙泉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


根据丽水市纪委丽水市监委机关、丽水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市管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和中共龙泉市纪委监委机关、龙泉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龙泉市管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龙泉实际,现就龙泉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作进一步明确规定。各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要秉持“德高为师、身正为范”,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等其他喜庆事宜一般不办,自觉抵制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上的不良风气,切实做到“五严禁”:

一、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不得邀请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

二、严禁借机敛财,不得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包括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下同);收受非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不得明显超过当地人情往来的普遍水平。

三、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使用公车、占用其他公共资源,不得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严禁铺张浪费,婚宴单方宴请一般不超过15桌150人、双方宴请一般不超过30桌300人;操办悼亡发丧事宜应当从严控制规模,出殡当日丧宴一般不超过10桌100人;每桌用餐标准不得明显超过当地操办同类事宜的平均消费标准,不得借用其他近亲属名义或采取分批次、分地点、分时段等方式“化整为零”变相大操大办。

五、严禁组织和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封建迷信和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

实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和承诺制度,操办婚庆喜事的,市管干部按《关于进一步明确龙泉市管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龙组通〔2021〕69 号)文件执行;教育系统其他干部和教职工在事前10天和事后30天内按归口管理原则[教育局任命的正副校长(书记)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后交教育局纪审室备案,其他教职工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后留在学校备案],向局纪审室或本校党组织报告;操办丧事的,在事后30天内书面报告。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未能按照制度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品礼金等,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对存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如实报告情况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视情追究所在党组织和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附件:1.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操办喜事事前申报表.docx

          2.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操办喜事情况事后报告表.docx

          3.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操办丧事情况事后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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