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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273/2021-47145   生成时间:2021-09-30 10:10:26 发布机构:龙泉县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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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动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申报与监测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与监测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通过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1、管理规范化

(1)参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国家林业局《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示范文本)》制订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活动正常,实行社务公开制度。

(2)有固定办公、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合作社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

(3)入社成员数高于当地同行业合作社平均水平,其中种养业合作社成员数50名以上(联合社成员5个以上),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每个成员都应出资,单个成员出资最多不超过出资总额的20%。成员出资总额50万元以上。

(4)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其他组织和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5)执行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成员账户记载成员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内容。盈余分配按交易量(额)返还给成员比例达到60%以上。  

2、生产标准化

(6)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实行生产记录制度且生产记录完整。

(7)配有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广泛应用先进适用品种、技术。

(8)实行规范的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使用制度且采购农业投入品记录完整,农业投入品统一采购供应比例达到80%以上。

3、产品安全化

(9)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或者森林食品基地认证,或者生产的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证等质量标准认证之一,并在有效期内。

(10)配备必要的农产品检测仪器,采用二维码、标签、耳标等方式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11)在同行业合作社中产品质量、科技含量处于领先水平。

4、经营品牌化

(12)拥有注册商标或经许可使用的品牌,并在有效期内。

(13)年经营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成员收入高于当地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20%以上。

(14)及时报送上年合作社年度报告,参加合作社信用等级评价,且评定等级A级和A级以上。

5、成员技能化

(15)每年组织社员参加各类培训不少于1次。

(16)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6、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规模应高于同产业规模经营平均水平,其中粮食、农机、植保等服务和林业、水产类生产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及经营规模适当放宽,农机、植保服务合作社年作业面积不少于5000亩次(海岛、山区县可适当降低)。

(二)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向农业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表;

2.合作社主要情况说明;

3.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作社章程;

5.成员名册及出资表;

6.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证明;

7.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

8.生产和使用投入品记录证明;

9.成员账户;

10.上年度盈余分配记录;

11.产品和基地认证证书复印件;

12.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或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二、监测材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向农业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监测表;

2.自查总结;

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表;

4.新获得各种认证奖励证书复印件以及变更的相关材料。

三、申报要求

申报与监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下午下班前,请各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科杨娟处,联系电话:7123419。 

附件:浙江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监测)表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印发

附件

浙江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监测)表

合作社(联合社)名称


合作社(联合社)地址


邮 编


理事长


联系电话(手机)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


注册号


成员数(个)


其中:农民成员(联合社成员社数)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出资成员数(个)


主营产品名称


注册商标名称


带动非成员农户数(户)


核心示范基地种植面积(亩)/养殖量(头、只等)


联结基地面积(亩)/养殖量(头、只等)(农机植保服务合作社服务面积)


统一为成员采购供应农业投入品比例(%)


按惠顾额返还占盈余分配比例(%)


按股金返还占盈余分配比例(%)


有无制定统一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


采用何种(二维码、标签、耳标)方式追溯


成员生产和使用投入品记录、档案是否齐全


有否建立自律性检测体系


标准化生产面积(产量)所占比例(%)


有无专兼职技术人员


成员产品主要是进超市、社区、学校


是否开展电子商务


成员年平均收入高于当地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比例(%)


合作社信用评定等级


成员培训人次数


其中:培训非成员农户数


成员账户是否规范


会计是聘请专人、委托代理


参加资金互助社、互助会


大学生(大专以上)从业人数


基地、产品得到何种认证


获得何种奖励、称号


上年度固定资产总额(万元)


上年度经营服务收入(万元)


上年盈余(万元)


盈余返还总额(万元)


申报单位(合作社、联合社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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