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8日龙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龙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 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龙泉市2020年度财政决算, 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叶伟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龙泉市 2020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
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 9月18日
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龙泉市2020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