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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421/2019-42453   发布机构:市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2019-11-14   文号:龙综执发〔2019〕28号

关于完善市“两违”整治办与综合行政执法局“两违”防控治理协作联防机制的方案

文章来源: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02 16:03:5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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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我市“无违建县”创建,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市“两违”整治办与综合行政执法局“两违”防控治理协作、联防配合机制,方案具体如下:

一、完善巡查防控网格

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基层中队在辖区内建立全域化网格。市“两违”整治办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全域化网格。

二、工作职责划分

(一)“两违”整治办负责城区征迁安置联建房违法建设的巡查处置工作;城区中队负责除征迁安置联建房外的违法建设的巡查处置工作。

城区中队辖区内小体量的拆违工作由中队牵头,市“两违”整治办协同;大体量的由市“两违”整治办牵头,中队协同。

(二)乡镇中队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所有违法建设的巡查处置工作。

三、案件办理首发负责、抄告联防机制

“两违”巡查或其他发现的新发违建,首发单位及时制止并发放相关执法文书,现场需要后续盯控的按照职能划分移交案件或函告对方列入盯控,实行双重盯控制度。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泉市人民政府“两违”专项整治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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