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秸秆禁烧常态化管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秸秆禁烧长效管理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行政区域内秸秆禁烧工作。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1月12日
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秸秆禁烧常态化管控工作的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秸秆禁烧管控主体责任,切实保护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现结合前期秸秆禁烧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就如何做好我市各乡镇(街道)秸秆禁烧常态化管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秸秆禁烧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秸秆禁烧管控主体责任,组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负责统一指挥、统筹协调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
二、按照“乡镇(街道)为主、村(社区)落实”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将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具体明确并严格落实村(社区)的具体责任。村(社区)要建立具体的秸秆禁烧责任制,做到包户、包田。
三、按照“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做到网格边界清晰、网格职责到人、目标任务明确。
四、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值班巡查制度,分层管控、专人监管、定点巡查,确保全天候、全区域严防死守,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并联合辖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加大对秸秆焚烧行为的处罚力度。
五、各乡镇(街道)要制定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对辖区内村(社区)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如网格巡查、入户宣传等)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运用到考核工作中。
六、各乡镇(街道)要按时汇总上报辖区内各网格每日巡查情况,并严格落实秸秆焚烧火点报告制度,对焚烧火点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