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丽农发[2021]66 号)等文件精神,为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降低风险防控指数,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相关规定,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成立西街街道土地承包调解仲裁领导小组:
组 长:陈良平
副组长:连福龙
成 员:刘良炜、谢晓惠、金轩立、各行政村驻村干部、村监会主任
街道成立土地承包调解仲裁领导小组并设立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室。土地承包调解仲裁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处理本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件,以及指导、督促落实本区域内 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街道设立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室,聘任调解仲裁员,调解仲裁员应办事正派、在当地威信较高,且从事土地承包管理或者法律、人民调解工作满五年,并熟悉土地承包法律以及相关政策。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室负责依法调处所辖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龙泉市人民政府西街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