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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81000000/2021-46765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13
文号: 龙政办发〔2021〕26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LQD01-2021-0007
有效性: 有效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县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6 09:29: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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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龙泉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 号)和《浙江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浙建城〔2021〕21号),保证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立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夯实我市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物质基础,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与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统筹实施。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地上与地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结合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统筹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整治提升计划,合理安排工作重点与时序,因地制宜,逐步完善。

问题导向,精准发力。聚焦城市路面塌陷、城市内涝、马路拉链等问题,摸清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种类、构成、规模、地理信息等实际情况,尽快补齐设施建设短板,优化地下空间结构布局,全面管控风险隐患,坚守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重大事故“零发生”底线。

深化改革,数字赋能。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消除信息孤岛,促进数据共享共用,不断提升政府整体监管与企业运营的智慧化水平。

制度为先,协同管理。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同步维修、共同巡检等机制,明确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地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窨井盖等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或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等职责,构建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前,建立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统筹管理工作机制,在规划、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设施信息动态更新等方面实现协同管理,启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规划编制,完成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等设施普查。

到2023年底,完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机制。全面完成普查工作,基于工作成果,绘制本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逐步开发完善设施模拟仿真、监测预警、实时报警等功能。

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更规范、更精细、更智能,供水管网漏损控制、供气产销差、市政设施数字化监测管理等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实施设施普查

1.前期准备。制定印发普查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普查范围、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部门职责,形成明确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全面启动普查工作。根据全省统一的数据格式要求,建设普查成果数据库,做好与原有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配套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资规局、建设局、网信办、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等部门单位参与,设施权属企业具体实施。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以下均需开发区管委会,设施权属企业具体实施,不再列出)

2.全面普查。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设施权属分类、成果的数字化处理和汇总质检,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分别组织本行业内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归档工作。到2022年底,将普查数据和隐患排查结果录入普查成果数据库,及时导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掌握各类设施产权归属、功能属性、建设年代、结构形式、地理信息、运行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资规局、建设局、网信办、大数据中心、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

3.验收扫尾。2023 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的编码工作,完成普查成果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要进行及时补测并限期更正平台数据。对风险隐患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至 2023 年底,普查信息数据准确率要达到 90%以上,设施信息完整率要达到 80%以上,基于普查结果数据,绘制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资规局、建设局、大数据中心)

(二)全方位开展设施提标改造

4.实施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在权属(管理)单位确认普查结果准确性的基础上,按照“谁权属,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管理部门督促指导权属单位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分类建立设施危险源清单,划片区形成风险隐患管理台账,编制各类设施隐患排查计划,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窨井盖及城市路面“脱空”隐患区域,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对已废弃或“无主”的地下管线设施进行全面处置。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对于违规占用的要限期拆除。(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

5.实施老旧设施焕新行动。扭转“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观念,切实加强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建设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科学制定年度计划,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实施强弱电“上改下”,清理空中“蜘蛛网”。优化城市管道燃气、供排水等管网结构,供水、燃气、供电、通信、广电等设施权属单位要从保障稳定供应、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方面进一步加大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建设局、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

6.实施数字赋能行动。搭建供排水、燃气、电力、窨井盖、地下通道等设施感知网络,掌握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状况,实现实时安全监测与预警。各设施权属单位要将智能化改造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并逐步推进改造。在新(改、扩)建工程、应急抢修、道路开挖时必须同步按规范安装统一标准的智能化监测设施。在满足基础数据远程传输的基础上结合各行业数字化系统建设特点,增加远程切断、可视化监测等应用功能。(建设局、网信办、经商局、科技局、大数据中心)

(三)多层级推进数字化转型

7.共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一张图”。在设施普查基础上,以浙江省政务“一朵云”为依托,建设集约、高效、安全的数据运行网络和安全体系,力争2023年底前形成全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实现省域空间数字化治理平台的场景应用。探索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 基础平台深度融合,扩展完善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管理决策等功能。(建设局、发改局、经商局、科技局、资规局、大数据中心)

8.分层级建设智慧管理“一平台”。到 2023 年底,牵头建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城市地下市政设施“管理、应用”两级系统。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安排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发满足我市市政地下设施规划、项目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功能的网络系统,并在普查成果数据库基础上完成建设。到 2022 年底,通过特定的交换机制和安全手段实现向全省共享应用系统的信息动态更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设施权属单位新建或改造已有信息系统,并实现与市、县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传输。(建设局、大数据中心、经商局、资规局、公安局、文广旅体局、水利局)

9.开发完善智慧城市“五应用”。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成果,探索数字技术在各行业中的实际应用,分层级开发设施状况评价、政务服务、综合监管、防灾减灾、决策分析等五大基本功能应用。针对路面塌陷隐患问题,在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开展道路结构检测,并因地制宜开展路面脱空检测,不断提升设施实时监测、道路挖掘审批、运营服务、事故灾害预警等精细化与智能化程度。(建设局、经商局、科技局、大数据中心)

(四)系统性提升管控效能

10.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空间管控。根据地下空间实际状况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加快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实施评估与修编,推动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条件,合理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和规模。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建设局、资规局、发改局)

11.统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的编制,促进地下设施之间竖向合理分层布局、横向紧密衔接,明确中远期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新(改、扩)建、智能化系统布局等,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发展。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系统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和排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全域落实低影响开发理念,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加强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市建设局要加强建设计划管控,依规划逐年制定实施计划并严格执行,推动“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严控计划外建设项目,确保城市地下空间集约有序合理利用。(建设局、资规局、发改局)

12.加强全生命周期管控。大数据中心要强化信息动态更新,各地下市政设施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类设施权属单位定期报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信息更新情况确保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的实时更新。建设局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把控,按照先深后浅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大型地下工程施工要全面排查周边环境,做好施工区域内管线监测和防护。进一步明确项目工程建设、规划核实、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环节标准。发改局要合理设定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综合管廊有偿使用等公用事业价格,保障设施正常运营。建设局要按照省、丽水市统一部署要求,牵头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评价,重点对各行业管理制度、运行状况、安全风险、运维及养护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定期发布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白皮书。(建设局、发改局、资规局、大数据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间联动,负责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普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维护、信息动态更新和应用服务。

(二)加强要素保障。项目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地下管线、人防等设施权属(管理)单位要配合落实强弱电“上改下”、设施改造有关资金,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两新一重”重大项目库,在项目建设、地方债券申请、土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加强宣传发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安全运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定期做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保护的普法宣传工作,切实降低设施安全运行风险。

(四)完善制度标准。配套出台相关政策,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四、其他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9月14日起实施。


附件:龙泉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龙泉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内容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启动时间/完成时间

1

基础信息普查

编制普查实施方案

资规局

资规局

2021年7月底

2

针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地下通道、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明确普查内容、数据标准和质检标准。

资规局

网信办、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电力公司、通发办

2021年7月底

3

组织实施普查。收集整理往年普查的存量成果和各设施权属单位信息,因地制宜,统一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探测补测工作,完成设施基础信息测绘,由各设施行业监管部门根据统一的测绘结果,补充完善其他综合信息,将信息录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资规局

网信办、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电力公司、通发办

2021年8月/2023年底

4

隐患排查

各行业管理部门对地下空间地质灾害勘察、道路塌陷、管网漏损爆燃、工程安全等安全隐患,编制行业专项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建设局

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资规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电力公司、通发办

(各行业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021年10月底

5

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排查,督促指导设施权属(管理)单位、企业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分类建立设施危险源清单,划片区形成风险隐患管理台账,编制各类设施隐患排查计划,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确保隐患排查结果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体现。

建设局

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资规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建设局、电力公司、通发办

(各行业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022年2月底

6

隐患整治与老旧

设施改造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及城市路面“脱空”隐患区域,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建设局

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资规局、交通局、文广旅体局、水利局、电力公司、通发办、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大数据中心

(各行业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021年/2023年底

7

8

进一步确认已废弃或“无主”的地下管线设施,并督促落实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处置。

建设局

经商局、公安局、资规局、执法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电力公司、通发办


9

隐患整治与老旧

设施改造

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对违规占用要限期拆除。

执法局

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资规局、建设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电力公司、通发办、应急管理局


10

结合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科学制定年度计划,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由各行业管理部门分别组织进行更新改造。

建设局

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资规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电力公司、通发办、应急管理局、大数据中心

2021年/2025年底

11

智能化改造

结合隐患整治与老旧设施改造,组织实施设施的智能化改造。

建设局

经商局、发改局、科技局、资规局、大数据中心

2021年/2025年底

12

加强智慧工地建设,大型地下工程实施要全面排查周边环境,做好施工区域内管线监测和防护。

建设局

大数据中心、发改局、资规局


13

综合管理信息

平台建设

编制普查数据库建设方案,建成普查数据库。编制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建立全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数据和定期更新与检测机制。

资规局

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人防办、电力公司、通发办、市大数据局

建设方案于2021年7月底完成;普查数据库于2021年11月底前建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于2023年底前完成编制。

14

编制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共享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并开发系统

建设局

发改局、资规局、科技局

建设方案于2021年12月底完成,系统建设于2023年底完成

15

建设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局

资规局、大数据中心

2022年底建成

16

制度标准体系

建设

开展龙泉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现状和问题对策研究

建设局

科技局、大数据中心、资源规局

2021年底完成

17

编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导则(若省、市有印发规划导则无需编制)

建设局

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资规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人防办、电力公司、通发办、大数据中心、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底完成

18

制定关于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导意见(立项、规划、施工、管养、验收、数据移交等)

建设局

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资规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电力公司、通发办、大数据中心、应急管理局

2021年/2025年底

19

制度标准体系

建设

编制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评估导则(若省、市有印发评估导则无需编制)

建设局

网信办、发改局、经商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人防办、电力公司、通发办、大数据中心、应急管理局

2021年/2022年底

20

建立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发改局

建设局

2021年底完成

21

把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标准纳入省定价目录

发改局

建设局

2022年底完成

22

聚焦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供水保障、燃气安全、城市内涝、城市路面塌陷、交通拥堵等问题,按照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管理决策、探损修复等功能应用需求,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监测管理相关课题研究。

建设局

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大数据中心、水利局、科技局

2023年6月底完成

23

健全保障机制

组建专家库

建设局

资规局、科技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大数据中心

2021年9月底

24

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两新一重”重大项目库,在项目建设、地方债券申请、土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

发改局

财政局、资规局、建设局

2021年7月底

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人防、窨井盖等,涉及单位如下

1.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包括废弃的地下管线、窨井盖等):发改局(电力等能源管网管廊及其附属设施)、经商局(工业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公安局(交通

管理、视频监控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局(综合管廊、供排水管网、城镇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交通局(公共交通管理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水利局

(供水原水管网、大型水利地下排水隧洞管廊及其附属设施)、文广旅体局(广播电视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通发办(联通、移动、电信、华数等通信传输管

线及其附属设施)。

2.地下通道:建设局(城市地下人行通道、城市地下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3.地下公共停车场:市建设局、资规局

4.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已废弃的人防工程):建设局

5.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局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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