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龙农字〔2021〕105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降低风险防控指数,维护社会稳定,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相关规定,成立城北乡土地承包调解仲裁领导小组并设立土地承包调解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兆军
副组长:张兆兴 李光海
成 员:周慧红 吴俊珊 刘佳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农业服务中心,李光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俊珊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室与司法所合署办公,负责人由司法所负责人刘佳俊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土地承包调解仲裁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处理本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件,以及指导、督促落实本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若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工作或职务发生变动,均由接任者履行相关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龙泉市城北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
抄送: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城北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印发
附件:城政〔2021〕61号城北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土地承包调解仲裁领导小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