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渔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现将《龙泉市2021年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工作任务。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日
龙泉市2021年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实施方案
稻渔综合种养作为一种具有稳粮、促渔、提质、增效、生态等多方面功能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对于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浙农渔发〔2019〕12号)《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百万工程(2019-2022年)实施意见》(浙农专发〔2019〕9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市政府农业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民增收、渔业增效、乡村振兴为目标,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技术集成、政策扶持,形成适合我市的稻渔综合种养发展模式,实现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的全产业链发展目标,进而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稳粮增效、稻渔双赢、有机发展”的综合增值效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稳粮增收、以渔促稻。坚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不动摇,坚决守住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底线。坚持以行业标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为指导,严守稻渔综合种养田块鱼钩、鱼凼开挖面积不超过10%的红线,杜绝“重渔轻稻”“挖塘养鱼”现象。通过推广标准化、规范化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2.坚持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加强政策引导扶持,激励和调动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典型引领、示范推广、辐射带动的思路,加快培育优质市场主体,推进个性化发展。尊重和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因地制宜选择种养模式、适度发展产业规模,形成特色明显、差异发展的稻渔综合种养新格局。
3.坚持生态优质、绿色发展。强化技术模式创新和支撑能力建设,重点开展稻鱼、稻螺等模式推广,加快创新集成绿色防控、减肥减药、综合利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提高生态种养管理水平,增强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稻渔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品牌化发展。严格投入品监管,保障稻渔产品质量安全,支撑优质优价消费升级需求。
三、主要目标
2021年,全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力争达到1.35万亩,亩均增收1500元以上,实现“一田两用、一水双收、渔粮共赢”,与单纯种植水稻相比,稻渔综合种养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和农药使用量双减,提升经济、生态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区域布局
示范基地通过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的方式确定,面上推广以各乡镇(街道)原推广面积和发展潜力为依据确定。各乡镇(街道)拟推广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如下:
2021年龙泉市各乡镇(街道)稻渔综合种养计划任务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推广面积(亩) | 序号 | 乡镇(街道) | 推广面积(亩) |
1 | 龙南乡 | 1898 | 11 | 城北乡 | 490 |
2 | 小梅镇 | 910 | 12 | 龙渊街道 | 357 |
3 | 宝溪乡 | 294 | 13 | 锦溪镇 | 666 |
4 | 屏南镇 | 440 | 14 | 西街街道 | 350 |
5 | 住龙镇 | 169 | 15 | 岩樟乡 | 100 |
6 | 兰巨乡 | 1198 | 16 | 剑池街道 | 220 |
7 | 上垟镇 | 960 | 17 | 塔石街道 | 444 |
8 | 查田镇 | 1169 | 18 | 道太乡 | 434 |
9 | 安仁镇 | 975 | 19 | 竹垟乡 | 624 |
10 | 八都镇 | 1802 | 合计 | / | 13500 |
五、重点任务
1、开展示范引领。依托稻田资源优势,按照“稳产高效、生态循环、标准规范、特色鲜明”的要求,鼓励农作制度创新,打造标准化、规模化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2021年,力争建成2个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创建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1个。
2、开展主体培育。鼓励农户将承包经营土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向稻渔综合种养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培育壮大稻渔综合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对稻渔综合种养新型经营主体系统性、针对性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掌握水稻种植、水产养殖、市场营销的复合型人才。
3、开展模式熟化、模式创新。以全市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发挥粮油、水产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优势,以稻鱼、稻螺等模式为重点,加快形成一整套操作流程图、技术明白纸,打通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聚焦减肥减药、尾水循环利用、产品质量安全与品质提升等环节,加强水产、种植、土肥、植保、农机等生产技术推广部门的深度配合,积极推动农机农艺与渔技的有机衔接融合,推进智能控制、远程诊断等“物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稻渔综合种养是增加粮农增收的有效途径,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当前粮食增产增收所面临的压力,切实做好稻渔综合种养推广工作,履行好属地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好研究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扶持政策等重点工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稻渔综合种养推广工作扎实推进、落到实处。
2、加强政策扶持。我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龙农字〔2019〕174号)将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列入扶持内容,每年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实际情况给予扶持。同时安排一定资金采购鲤鱼鱼苗用于稻渔综合种养推广。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投资稻渔产业化发展。
3.加强监督管理。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执行稻渔综合种养田块鱼钩、鱼凼开挖面积不超过10%的红线。建立健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严禁借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之名,毁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变相挖塘养鱼。要加强指导与监督,严格耕地保护,确保稻渔工程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4.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稻渔综合种养对稳粮增效、生态安全、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稻渔综合种养的发展前景和重要效应,营造好上下认可、多方支持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统计,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分析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相关对策措施建议,并与11月15日前将推广面积及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科黄大庆处。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