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创建浙江省龙泉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创建浙江省龙泉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浙江省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立足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通过项目融合、产业融合、市场融合,凸显区域文化特征、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提升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能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新时代非遗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浙江省龙泉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文化浙江、大花园建设行动、诗路文化带建设和“重要窗口”建设任务,立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陶瓷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文化先进市,聚焦“重要窗口”、聚力龙泉复兴,以剑瓷文化保护为重点,以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为主体,以“文旅融合”发展为载体,推动区域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利用,彰显非遗整体性保护和文化生态护育的时代价值,全面助力“六个浙江”建设,打造独具匠心的文化名城、世界经典文创高地和世界经典剑瓷文化圣地,高质量建成“遗产丰厚、氛围浓厚、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的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浙江样本”,切实推动龙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整体保护,护育文化生态,厚植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土壤;坚持绿色发展,促进全面融合,助推“诗路文化带”和大花园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的合力;坚持群众主体,提升社区福祉,增强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后劲,促进区域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新时期非遗保护任务要求,构建以青瓷宝剑为核心、区域非遗整体为主体、涵盖物质文化遗产、自然生态环境和其他文化要素的整体性生态保护体系。进一步提升非遗的保护能力、传承能力、传播能力和发展活力,全面打响“天下龙泉”品牌,非遗保护与创新融合发展的效能充分释放,构建更趋多元、更富活力、更具特色的剑瓷文化经济体系,非遗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福祉更广泛惠及民众,全面彰显非遗区域整体性保护工作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作用,实现“遗产丰厚、氛围浓厚、特色鲜明、群众受益”,促进乡村振兴、古城复兴,助力世界经典文创高地和世界经典剑瓷文化圣地创建,打造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浙江样本”,并争取成功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基础支撑,提升整体发展优势
1.开展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围绕青瓷文化、宝剑文化、红色文化等优秀文化,开展一次文化元素调查,梳理一批重点元素清单,对每个文化形态开展深入研究,并提取文化要素,加强分析解码,为整体保护、活化、转化和升华奠定良好的前提基础,在2021年底之前完成一批重点文化基因解码任务。
2.夯实非遗保护基础。严格落实非遗保护各项政策措施,提升完善普查和建档工作;建设非遗综合数据库,接入省非遗数字化保护平台;制定非遗保护清单,落实分类分级保护政策;健全“一馆一中心”,健全各类非遗传承设施功能,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活动;提质增量,每年开展代表性项目存续评估和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
3.强化文化生态培育。制定包括凤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街国家历史文化街区、91处文物保护单位、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49个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及其他省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等在内的重要场所清单,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维护、培育和提升景观风貌;注重文化表现形式及文化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关联性、互动性。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前提,调整乡村规模。
4.加强文化传承生态宣传。积极运用各种媒介手段,面向不同群体宣传非遗保护知识和项目知识;利用“世界青瓷大会”“世界刀剑大会”“乡村文化漫游节”“江南之巅·天空越野赛”“长三角龙泉论剑武术大赛”“不灭窑火”等重大节庆开展全方位的非遗宣传活动;通过掌上龙泉公众号、龙泉旅游公众号、天下龙泉抖音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推介非遗景区景点和非遗主题旅游线路;拓展渠道推介非遗产品及其衍生品;全面宣传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进展、成效、意义等,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构建发展平台,带动资源优势转化
1.构建传统工艺传承发展平台。利用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浙江大学、中国美院、丽水学院等机构、高校资源优势,联合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基地),构建传统工艺创作、交流、展示平台和技能培训平台,重点解决设计、技术与材料瓶颈,提高传承人群的传承发展能力;鼓励和支持龙泉中等职业技术学院(龙泉青瓷宝剑技师学院)继续做大做强青瓷、宝剑专业,培育后备人才。
2.打造特色产业产品发展平台。加快落实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成立非遗文创产品研发中心,大力促进非遗衍生品设计研发,打造传统工艺品牌,丰富非遗系列产品供给;组织开展全市传统工艺大赛、非遗主题文创或衍生品设计竞赛和传承人创新作品展,并做好后续落地生产与市场化工作;建立传承人与设计师联合创作机制,提升设计、制作与产品开发能力;扶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非遗文创企业、领军企业和成长型文创企业,加快形成非遗特色产业优势和规模。
3.打造和对接展示销售平台。积极参加国内外重要展览、展示、展演、展销活动,强化剑瓷商城销售龙头引领作用,提升产品、衍生品的能见度与市场活力;鼓励在旅游集散中心、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上茶街及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景区村庄等地开办非遗集市、非遗超市、非遗夜市等,形成具有一定广度和深度的销售网。
(三)强化深度融合,助推全面协调发展
1.加快推进文旅深度融合。积极推动“商、养、学、闲、情、奇”旅游新要素之间和“吃、住、行、游、购、娱”传统旅游六要素融合发展。
(1)推进非遗景区建设。因地制宜,加快推进非遗主题的龙泉城市文化会客厅、大窑龙泉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青瓷文化创意园、青瓷小镇、宝剑小镇、西街历史文化街区、省级青瓷文化旅游度假区等一批经典景点景区建设;对接省“大花园”建设行动,围绕中国传统村落,建设非遗主题特色明显的A级景区村,覆盖率达到40%及以上。
(2)打造非遗旅游精品线。围绕非遗资源开发涵盖康养、疗休养、研学、自驾、亲子多种类型旅游产品,从而供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游客选择。推广“一剑钟情,从瓷开始”等非遗主题城市旅游精品线,“瓷源小梅”“桃源岩樟”“风情竹垟” 等乡村漫游精品线,不断优化“不灭窑火”等非遗产品,助力诗路文化带建设。
(3)完善文化旅游配套服务。加快推进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龙泉市站旅游集散换乘中心,在上垟、宝溪等地建设非遗主题民宿和非遗主题酒店;完善和提升龙泉旅游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掌上龙泉旅游服务客户端,配套建好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交通、餐饮、购物、厕所等设施,增强旅游服务力、满意率和美誉度。
2.深入推进文教有序融合。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合作,在龙泉市青瓷宝剑技师学院、龙泉一中、浙大中学、实验小学、东升小学、实验幼儿园等学校大力推进非遗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在市区、宝溪、小梅、上垟、竹垟、龙南等地创建一批省、市级非遗主题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打造宝溪青瓷、龙泉宝剑、龙南香菇、竹垟畲族等至少4条非遗主题研学旅游路线;举办各种主题的夏令营活动,形成阅读、动手实践和实地参观多维度的教育方式。
3.推进业态融合和项目联合。深度挖掘青瓷、宝剑元素融入或对接影视、动漫、游戏、时尚、健康养生等产业;鼓励非遗项目间的联合保护、创新发展,突破非遗传承发展的“单体保护”困境,整体提升非遗融入现代生活的能力。
(四)构建共享机制,推进惠民富民育民
1.加强融入共享建设,提升民生福祉。充分发挥传统工艺工作站(基地)作用,鼓励相对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参加相关技能培训;积极鼓励非遗文创类企业吸收具有传统工艺或技能人员就业,促进就业增收;以非遗特色产业发展和文旅融合为支撑,深化“融入和共享”,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民众。
2.合理利用非遗元素,优化社区风情风貌。对接融入“一心一江三线九区”为重点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将非遗元素融入城市风貌,改善人居环境;鼓励社区建设非遗主题景观小品,鼓励和支持民众依法依规举办有益的民俗节庆活动。
3.培育乡风文明,推动乡村振兴。将非遗资源和设施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吸纳村民参与乡村非遗主题民宿和旅游配套服务相关工作,助力脱困增收和乡村振兴;利用乡村文化礼堂等举办常态化的非遗展示、展演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设非遗微展馆,凸显“一村一品”,提高乡风文明,带动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
三、工作步骤
(一)创建动员阶段(2021年8月)
1.成立龙泉市省级龙泉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2.制定《龙泉市创建浙江省龙泉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实施方案》,分解创建工作任务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
3.召开龙泉市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各项创建任务。
(二)第一轮创建考核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
1.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创建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目的和意义,营造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2.各责任单位对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任务,开展自查自检和查漏补缺,并及时向市创建办提交相关台账材料。
3.创建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三)第二轮创建考核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
1.创建办根据省专家组中期评估结果,反馈各项创建任务发现的问题,并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开展试验收工作。
(四)迎检验收阶段(2022年4月)
1.及时做好迎检方案,落实迎检任务。
2.配合省文旅厅检查组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五)总结提升阶段(验收后)
1.针对省文旅厅检查组提出的验收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积极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召开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总结大会,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保障措施
围绕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目标,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责任落实力度,确保高效、有序完成各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发挥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发改、文化和旅游、财政、教育、自然资源、民政等多部门共同联动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将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政府日常重要议事日程,研究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重大事项,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保护区创建推进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设立办公室,落实人员专门从事创建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将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资金预算;鼓励各类专项资金向建设项目倾斜;拓宽创建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区建设,按规定减免非遗与文创相关企业的税费;加强土地保障,满足生态保护区范围内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公共服务和非遗传承等用地需求。加强人才保障,开展传承、传播、研究、经营、设计、展示展览等培训,建立由多领域专家和社区代表共同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建设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建立若干支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制定《龙泉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出台龙泉市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相关管理办法,建立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纳入文化和旅游工作考核体系。
附件:浙江省龙泉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责任
清单(2021-2022年)
浙江省龙泉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责任清单(2021-2022年)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数量 | 指标要求 | 提供台帐资料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指标性质 |
保护基础与发展平台 | 保护基础建设 | 文化基因解码工程 | / | 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分析和解码,开展生命力、凝聚力、影响力与发展力评价。参照相关意见或方案。 | 成立领导小组及实施方案文件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8月 | 基础性 |
2021-2022年度开展基因解码工作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2022年 | 基础性 | |||||
清单制定 | 3个 | 制定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域内非遗清单,落实分类保护措施;制定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清单,制定有效保护措施;制定传承人清单。 | 制定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域内非遗项目清单,传承人清单及分类保护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制定国家、省、市级传统和历史文化村落清单以及分类保护图文资料 | 住建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制定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点)及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清单保护措施和管理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非遗综合数据库 | 1个 | 信息完备,方便检索;接入浙江省非遗信息管理平台。 | 接入省信息管理平台及运行平台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非遗项目与传承人评估 | 2次 | 建设周期内开展1次县级及以上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和1次项目存续情况评估。 | 开展2021年评估工作和项目存续情况评估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2年2月 | 基础性 | ||
传承设施 | / | 传承中心、传习所、传习点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活动丰富、常态运营,符合非遗保护政策要求。 | 提供全区符合非遗保护政策的非遗传承基地、非遗教学实践基地内的场景、设施,各点开展活动及常态运营的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非遗综合展示馆 | 1个 | 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集展示、展演、观光旅游等功能于一体。参照《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相关数据复核工作的通知》。 | 提供东升小学现有非遗展览陈列图文资料。 | 教育局 | 2022年2月 | 基础性 | ||
谋划新建全市综合性非遗馆,集展示、展演、观光旅游等功能于一体。提供方案资料。 | 文广旅体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拓展销售、研发和游客集散等功能。 | 提供各平台具有销售、研发和游客集散等功能的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2年2月 | 提升性 | ||||
非遗微展示馆 | 1个 | 60-100米,单个或多个非遗主题,展示、传播与销售一体,展现方式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 提供大师园、龙泉宝剑厂、沈广隆剑铺等非遗微展示馆,展览馆场景及具备展示、传播与销售功能一体的设备设施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12月 | 提升性 | ||
非遗体验基地(点) | 3个 | 对接诗路文化带诗路“明珠”遴选标准及建设方案。 | 提供已公布的10个丽水市非遗体验点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发展平台建设 | 传统工艺工作站(基地) | 1个 | 创作、交流、展示平台和技能培训平台,并常年有效实施。 | 对接高校建立1个传统工艺工作站,并常年开展活动的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2年2月 | 基础性 | |
传承人群研培计划 | 1班次/年 | 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实施。 | 创建期间举办省、市、县传承人群研培活动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2年2月 | 基础性 | ||
传统工艺专业 | 1个 | 职业学校开设1个及以上传统工艺相关专业(方向)。 | 提供中职校(青瓷宝剑技师学院)开设青瓷、宝剑专业的文件资料 | 教育局 | 2021年12月 | 提升性 | ||
非遗文创及衍生品开发设计竞赛 | 1个 | 建设周期内开展1次非遗文创或衍生品竞赛,并组织好落地生产与市场化工作。 | 建设周期内开展1次非遗文创比赛活动及成果转化市场图文资料 | 文产文明中心 文广旅体局 青瓷宝剑产业局 经商局 | 2022年2月 | 基础性 | ||
全域性传统工艺大赛 | 1个 | 建设周期内开展1次全域性传统工艺大赛。 | 建设周期内开展1次全市传统工艺大赛图文资料 | 经商局 人社局 青瓷宝剑产业局 | 2022年2月 | 基础性 | ||
非遗文创及衍生品系列产品 | / | 非遗文创及衍生品系列不少于5个,产品类型不少于20个。 | 提供包括青瓷、宝剑文创产品类型的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12月 | 提升性 | ||
传承人与设计师联合创作机制 | / | 签订联合设计协议或成立机构,联合设计产品不少于3个。 | 提供传承人与设计师联合创作协议和联合设计产品3个以上的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2年2月 | 提升性 | ||
文创骨干企业 | 2家 | 由所在地相关部门认定。 | 认定一批文创骨干企业,提供辖区内不少于2家的文创骨干企业图文资料 | 文产文明中心 文广旅体局 青瓷宝剑产业局 经商局 | 2022年2月 | 基础性 | ||
展览、展示、展演、展销活动 | 4次 | 每年参加设区市级及以上组织的相关活动4次以上。 | 每年组织参加包括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内外重要展览及节庆活动,开展非遗展览、展示、展演、展销活动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青瓷宝剑产业局 人社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网络销售平台 | 1个 | 设置1个及以上综合性销售平台。 | 提供“龙泉青瓷商城平台”网络运营图文资料 | 国资办 | 2021年12月 | 提升性 | ||
风貌提升建设 | 非遗主题广场 | 1个 | 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非遗元素建设中小型城市公园。 | 提供城区内利用非遗元素建设的城市公园的图文资料 | 住建局 | 2022年2月 | 提升性 | |
非遗主题公园或社区公园 | 5个 | 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非遗主题元素建设非遗主题公园或社区公园。 | 提供城区内利用非遗元素建设的主题公园或社区公园的图文资料 | 住建局 | 2022年2月 | 提升性 | ||
非遗主题雕塑 | 若干 | 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非遗元素设置非遗主题雕塑或小品。 | 提供在城区内等建设非遗雕塑的图文资料 | 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 2022年2月 | 提升性 | ||
非遗主题景观街道 | 1条 | 鼓励支持利用非遗元素建设景观街区,凸显城市特色。 | 提供非遗元素建设的景观街区图文资料 | 住建局 | 2022年2月 | 提升性 | ||
性与特色化发展 | 文旅融合与特色发展 | 游客服务中心 | 1家 | 参照相关标准建设,并设置非遗展示、展销功能。 | 提供游客中心设置非遗展示、展销功能的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12月 | 提升性 |
非遗主题小镇 | 1个 | 参见建设标准或指导意见。 | 提供获批文件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非遗主题特色明显的A级景区村(镇、城)的40%覆盖率 | 40% | 其中4A级景区城(镇)不少于1个、3A级景区村不少于2个。 | 提供获评A级景区村的文件,以及在以上地区体现非遗内容的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农业农村局 | 2022年2月 | 基础性 | ||
非遗景区 | 2个 | 省级乡村旅游示范点、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省级特色小镇或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及以上;4A级旅游景区1个及以上,参见行业相关标准。 | 提供竹垟畲族风情小镇、宝溪风情小镇、宝剑小镇获批文件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性与特色化发展 | 文旅融合与特色发展 | 非遗主题精品旅游线 | 2条 | 部分地区对接诗路文化带建设、四大建设行动。 | 提供非遗主题精品线路及开展相关活动的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非遗主题民宿 | 2家 | 参照浙江省级标准。 | 提供非遗主题民宿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2年2月 | 基础性 | ||
非遗主题酒店 | 1家 | 参见相关部门建设标准或指导意见。 | 提供非遗主题酒店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2年2月 | 提升性 | ||
非遗主题特色街区 | 1条 | 长度在150米以上、非遗特色产品店铺不少于50%、非遗美食店铺不少于20%、配套设施完善。 | 提供西街、上茶街、青瓷宝剑苑等非遗主题特色街区图文资料 | 西街街道、剑池街道 | 2022年2月 | 基础性 | ||
非遗品牌培育 | 2个 | 围绕非遗活动品牌、非遗演艺品牌、传统工艺品牌、非遗老字号等展开培育建设。 | 提供“天下龙泉”“不灭窑火”等品牌培育建设的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非遗老字号图文资料 | 经商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非遗集市、超市、夜市 | 1个 | 自主实施,形式灵活,满足民众和游客文化消费需求。 | 提供各旅游景区、高速服务站、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村落等景区村庄设置非遗集市、超市、夜市图文资料 | 经商局 | 2022年2月 | 提升性 | ||
非遗夜间演艺活动 | 1个 | 需有固定场所和规律性常态演出。 | 提供非遗夜间演艺活动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2年2月 | 提升性 | ||
夜游线路 | 1条 | 研发具有特色的非遗主题夜间旅游路线。 | 提供非遗主题夜间旅游路线及开展相关活动图文资料 | 文广旅体局 | 2021年12月 | 提升性 | ||
推进文教有序融合 | 非遗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 | / | 非遗进不少于30%的中小学,每月能进1次课堂,非遗主题内容能进乡土教材。 | 提供非遗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图文资料 | 教育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非遗主题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营地) | 1个 | 参照《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实施建设。 | 提供获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营地)文件及在基地设置非遗内容和开展活动的图文资料 | 教育局 | 2022年2月 | 提升性 | ||
非遗研学旅行线路 | 2条 | 开设不少于2门非遗主体研学课程。参照《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实施建设。 | 提供开设不少于2门非遗主体研学课程及开展活动的图文资料 | 教育局 | 2021年12月 | 提升性 | ||
保障机制建设内容 | 组织机构建设 | 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 | 1个 | 建立创建地人民政府领导牵头协调,文化和旅游、发改、教育、财政、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合的联席会议机制。 | 出台《省级龙泉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市人民政府领导牵头协调,文化和旅游、发改、教育、财政、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合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文件及召开联席会议图文资料 | 市府办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专职管理机构 | 1个 | 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落实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任务。 | 提供文化生态传承保护区机构成立文件,并明确管理机构编制情况文件 | 编办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科学研究建设 | 建设研讨会 | 1次/2年 | 每2年召开一次建设研讨会。 | 创建工作研讨会图文资料 | 生态保护区创建办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建设发展报告 | 1次/年 | 每年发布一次建设发展报告。 | 每年发布一次建设发展报告 | 生态保护区创建办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机制措施建设 | 总体规划 | 1个 | 定位准确,目标清晰,科学合理、可操作,与其他专项规划、专门规划相衔接。 | 提供《龙泉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图文资料 | 生态保护区创建办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纳入创建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纳入《龙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图文资料 | 发改局 | 2021年12月 | 提升性 | ||||
生态区建设管理办法 | 1部 | 创建地人民政府制定出台。 | 出台《龙泉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 市府办 | 2022年2月 | 基础性 | ||
专家咨询委员会 | 1个 | 由非遗、 旅游、知识产权、 传承人、社区(村民)代表等共同组成。 | 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文件 | 生态保护区创建办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 | / | 原则上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 设立有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经费名目,提供2021-2022年生态保护区创建预算安排表 | 财政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人才队伍 | / | 打造研究、管理、运营、传播等多支队伍;至少建设1支志愿者队伍。 | 提供相关队伍成立文件和开展活动图文资料 | 团市委 文广旅体局 人社局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
考核评估 | / | 纳入文化和旅游工作相关考核评估体系,每2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 纳入2021-2022年度考核评估体系文件 | 市府办(督办) | 2021年12月 | 基础性 |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创建浙江省龙泉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