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根据《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七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的通知》(丽文广旅体〔2021〕24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特组织启动第七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龙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范围: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及民俗等十大类。
二、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第七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及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2.已被批准公布的龙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3.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特色鲜明,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力;
4.具有展现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5.具有相应保护条件的项目保护单位;
6.推荐项目不能集中在民俗、传统技艺等少数门类,请各地做好申报项目的类别平衡。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保护单位、保护计划、主管单位申报意见等申报书(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二份。
(二)申报片及辅助资料
各乡镇、街道需提供有利于申报的申报录像片及照片、录音等其他辅助资料,具体要求见申报注意事项(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重点关注下列项目:
1.在全市范围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有潜力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扩展名录的重要项目;
3.有生产性保护潜力,促进文旅融合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请于8月20日前报市非遗保护中心,市非遗保护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整改;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及整改时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非遗保护中心 叶斯纯
联系电话:0578-7260211
附件:
1.第七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第七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
报注意事项
3.符合申报的龙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7月29日
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7月29日印发 |
附件1
项目代码:
第七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推荐单位: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制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封面“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四号字体填写,不得扩展(“列入地方名录情况”除外)。
三、表格内容一律在计算机上操作填写(除签字盖章部分),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简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 或单位 | (申报地区格式示例:xx市xx县) | ||
原申报名称 | 县级名录 | 名称 | ||
类 别 | ||||
列入时间 | (格式:xx年xx月) | |||
涉及民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请列举,并根据相关度依次排序,将主要民族列在首位。) | |||
基 本 内 容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具体实践方式和表现形式,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在当前是如何传承的。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分 布 区 域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分布信息,不少于200字,不多于300字。) | |||
所在 区域 及其 地理 环境 | (描述该遗产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建制情况,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地理、气候、土壤、动植物、交通等环境特点。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历 史 渊 源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上的流传情况,以及各历史阶段中的传承群体。项目传承的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或传承三代以上,传承脉络清晰,可提供以资佐证的历史资料。不少于300字,不多于500字。) | |||
主 要 传 承 人 、 传 承 群 体 | (描述当前与该遗产项目活态传承直接相关的群体和代表性传承人,以及他们对该遗产项目传承和实践的特定作用和特殊责任。不少于300字,不多于500字。) | |||
主 要 特 征 | (描述该遗产项目核心要素和主要特征。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重 要 价 值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重大价值,以及当代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存 续 状 况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当前的存续状况,包括实践的频率和范围、实践者和受众的人口分布等。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相关实物及文化场所 | (描述该遗产项目传承实践的工具,与表现形式相关的制品和作品,及其人文景观、风物遗址等文化场所。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项 目 总 体 概 况 | (总体概述该遗产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分布范围、历史沿革、基本内容、实践方式、实践主体、主要特征、文化意义、社会功能等基本情况,不少于500字,不多于800字。)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一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二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三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四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五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六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七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八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九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十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二、建议保护单位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处填“√”) | ||
通讯地址 (邮 编)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保护工作 专门负责人 | 职 务 | ||
电 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 证明 | (粘贴复印件) | ||
保护 单位 保护 能力 情况 | (填写该单位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代表性传承人或相对完整资料的情况;专职从事该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的人员情况;用以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规模和条件;用以开展保护传承工作的自有资金情况等。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
保 护 单 位 承 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提供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自愿接受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 盖章: 年 月 日 |
三、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取得的保护成效 | (填写该遗产项目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后,为加强和促进该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已经采取的各项具体保护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并说明相关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工作的情况。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 (填写该遗产项目今后五年的保护计划,保护计划应围绕记录、建档、传承、研究、宣传等方面的内容制定,并说明如何确保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措施的制定及其今后实施。保护计划应是具体可行的措施,且参与方有明确的责任约定,而非可能性和潜在性的描述。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五年计划预算编制情况 | |||||
预算 项目 名称 | 经费投入 (万元) | 依据说明 | 预期目标 | 资金来源(万元) | |
保护单位 自 筹 | 地方(部门)投入 | ||||
保 障 措 施 | (说明为保障保护计划的实施将采取的各项保障措施,包括政策、机构、人员、经费等。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备 注 |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
四、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
我们作为该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该遗产项目申报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建议保护单位名称)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以及今后的保护工作。 签名或盖章:个人签名并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盖章;须与前述“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对应。 年 月 日 |
五、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 | (由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并填写对该遗产项目价值与代表性、建议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论证意见。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参与评审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评审 专家 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注:参与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附件2
第七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名录申报注意事项
1.关于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在评审和今后申报上一级名录作用突出,力求准确、全面、凝炼。
2.关于分布区域
要写清楚该项目在当地的分布情况;若是扩展项目的话还要了解类似项目在全市的分布情况。
3.关于传承谱系
一般要追溯到3-4代,不能只写名字和生卒年月,要写明代际关系和传承作用。
4.关于代表性图片
一是图片说明要准确,务求在评审中能明确理解照片所反映项目的价值、技能和流程等特征,二是照片须注明著作权人和单位,如果是早期照片,不能确定作者的,要注明照片联系人。
代表性图片可以采用激光彩打方法,让文本更平整。
5.关于项目保护单位
三类法人可作为保护单位:1、事业法人,如文化馆、非遗中心、文化站等;2、公司法人,即非遗项目相关企业;3、社团法人,即各类保护协会。如研究会、促进会、协会等。村集体、乡镇政府、博物馆、文保所和县级机关等部门,不建议作为保护单位。
6.关于项目保护计划
五年保护计划要有针对性、连贯性和逻辑性;在各栏保护计划的表述中,不要将打造旅游品牌、拍摄电视、电影作品等作为重要保护方式,尽量少用旅游规划来作为保护计划,要突出非遗项目保护的公益性;经费预算要合理(指经费数量和用途)。
7.关于申报片制作要求
(1)技术要求:
格式:AVI、MP4、MOV
视频分辨率:1920*1080
长度:5分钟内。
文件类型:应是专为申报书制作的原版录像,而不是任何现成的录像资料(如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
画外音及字幕: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汉文字幕,字幕不要遮住画面。
(2)录像片内容:
第一部分:概述
概括说明申报项目的显著特征,及其社会和自然环境。
第二部分:重要价值
阐释申报项目对相关区域和中华民族文化所具有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以及申报理由,避免使用档案影像和只表现实物或风景的影像。
第三部分:保护计划
简明扼要地展示保护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步骤。
8.关于文本装订
要求将申报文本及申报片、其他辅助材料装订成一本。
附件3
符合申报的龙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序号 | 所属项目 | 名称 | 申报乡镇(街道) | ||||||
龙泉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07年) | |||||||||
1 | 传统音乐 | 畲族山歌 | 竹垟畲族乡 | ||||||
2 | 民俗 | 龙泉菇民习俗 | 龙南乡 | ||||||
龙泉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08年) | |||||||||
3 | 民间文学 | 何执中的传说 | 兰巨乡 | ||||||
4 | 民间文学 | 三思桥的传说 | 龙渊街道、西街街道 | ||||||
5 | 民间文学 | 龙泉民间谜语 | 市普查办 | ||||||
6 | 民间文学 | 龙泉(传说) | 龙渊街道 | ||||||
7 | 民间音乐 | 屏南地戏 | 屏南镇 | ||||||
8 | 民间舞蹈 | 溪口布龙 | 查田镇 | ||||||
9 | 民间舞蹈 | 黄裔马灯 | 城北乡 | ||||||
10 | 民间美术 | 佛像雕塑 | 岩樟乡 | ||||||
11 | 消费习俗 | 清明吃蓬糕 | 岩樟乡 | ||||||
12 | 消费习俗 | 碧龙的苦槠丝 | 住龙镇 | ||||||
13 | 人生礼俗 | 畲族习俗(婚礼、葬礼、禁忌、会客) | 竹垟畲族乡 | ||||||
14 | 人生礼俗 | 住溪“传袋(代)”习俗 | 住龙镇 | ||||||
15 | 民间信仰 | 大王庙“游大王” | 小梅镇 | ||||||
龙泉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10年) | |||||||||
16 | 民间文学 | 宫头传说 | 西街街道 | ||||||
17 | 民间文学 | 明朝开国元勋章三溢传说 | 八都镇 | ||||||
18 | 民间文学 | 红军歌谣 | 宝溪乡 | ||||||
19 | 民间舞蹈 | 川花 | 锦溪镇、上垟镇 | ||||||
20 | 民间舞蹈 | 竹丝狮子 | 锦溪镇 | ||||||
21 | 传统戏剧 | 卖花线 | 宝溪乡 | ||||||
22 | 传统手工技艺 | 四月八染乌饭 | 八都镇 | ||||||
23 | 传统手工技艺 | 野菜肴—槎儿冻 | 石达石乡 | ||||||
24 | 民俗 | 植碧殿大王显圣 | 小梅镇 | ||||||
25 | 民俗 | 畲族“火炉塘” | 竹垟畲族乡 | ||||||
龙泉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15年) | |||||||||
26 | 传统技艺 | 白糖籽 | 安仁镇人民政府 | ||||||
27 | 传统技艺 | 古建筑营造技艺 | 龙南乡人民政府 | ||||||
龙泉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名录(2018年) | |||||||||
28 | 传统医药 | 石马蛇药 | 龙渊街道 | ||||||
龙泉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21年) | |||||||||
29 | 传统技艺 | 龙泉青瓷烧制技艺 (子项:釉料配制) | 龙泉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
30 | 传统技艺 | 查田竹编 | 查田镇文旅服务中心 | ||||||
31 | 传统技艺 | 剪纸 | 小梅镇综合文化站 | ||||||
32 | 传统技艺 | 棕编 | 西街街道文旅服务中心、城北乡文旅服务中心 | ||||||
33 | 传统技艺 | 古陶瓷修复技艺 | 龙泉市博物馆 | ||||||
34 | 传统医药 | 龙泉歇力茶 | 龙泉市民间中草药研究会 | ||||||
35 | 民俗 | 龙泉婚俗 | 龙泉市星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