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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取土测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龙泉县 时间:2021-08-23 09:04:4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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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所各单位:

为夯实化肥减量工作基础,加快科学施肥技术普及,推动化肥定额制改革的实施,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取土测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依托“肥药两制”改革,通过加强取土测土,更新完善土壤养分数据库,有效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推动科学施肥、绿色施肥、环保施肥落地落实。

二、目标任务

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取土测土量少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主要农作物种植区域为重点,兼顾其他种植面积大的经济作物,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种植区取土测土提升工作,2021年完成取土测土318个。

三、工作计划

(一)科学布设点位。按照《测土配方技术规程》(NY/T 2911-2016),以水稻、甜橘柚、茶叶、蔬菜等主要农作物种植区为重点,平均按每200亩采一个样品的要求,布设采样单元(前三年已取样的不重复布设点位取样),地形复杂、基础地力差异较大的田块,应当加大采样密度;重点关注采样区内粮油类规模种植户(50亩以上的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同时兼顾种植面积大的经济作物种植区,如果园、茶园、蔬菜等。

(二)统筹谋划采样。根据省厅下达的318个取土任务数,科学规划年度采样任务,充分利用春播前和农闲季节,组织力量及早部署开展采样,确保全年取土测土任务有效完成。

(三)落实检测机构。考虑到今、明两年取土任务重的实际,拟通过丽水网上中介超市,通过网上公开竞价,根据《测土配方技术规程》(NY/T 2911-2016)的要求,落实有资质的取土测土检测机构,确保取来的土样有地方检、及时检、检的准。

(四)加强质量控制。落实专人负责与检验机构对接采样工作,规范土壤样品采集。要求检测机构由熟悉采样的人员进行采样,并拍照留痕。要加强检测机构的质量控制,严格审核检测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相关规范标准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取土测土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8号)文件执行。

(五)更新完善土壤养分数据库。将审核后的检测数据按标准要求及时上传测土配方数据管理系统。

(六)强化结果应用。充分运用和发挥测土成果的作用,将检测结果、施肥建议及时反馈种植主体,提高主体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以讲政治高度、底线思维抓好取土测土工作,不等不拖。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完成全年取土任务。

(二)强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测土配方施肥的重要意义,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测土配方施肥工作重要性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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