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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118/2021-45044   发布机构:兰巨乡   成文日期:2021-07-07   文号:兰政〔2021〕42号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县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7 16:54:1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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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决定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以及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重要讲话精神,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强化多元监督,加强数智应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阳光化、数智化、集成化。

二、治理重点

聚焦“农村‘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问题,整治突出问题,补齐短板漏项,形成长效机制。重点整治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体“三资”运行阳光公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方面问题,加强农村财会人员教育培训。通过治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成应用更加便捷,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信访持续降低。

三、工作安排

时间:4月-11月

(一)组织三资办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并进行整改。

(二)联动纪委、财务对整改结果等开展检查。

(三)完成工作总结,形成报告,进一步巩固深化,形成长效机制。

四、主要举措

(一)摸清问题情况。组织开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调研,重点调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案件查处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专项检查或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村级财会队伍建设和开展情况,村监会履职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建设、管理、教育、培训情况等。乡三资办要进一步掌握群

众信访以及纪检司法机关案件查处中集中反映的“三资”领域突出问题,梳理细化问题清单。

(二)开展专项行动。

1.开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村级合同,对长期合同、低价合同、违规合同进行清理,特别对合同涉及的应收未收款开展清欠。规范资源资产交易,1万元以上的集体资产交易全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进行。规范村级大额资金存放,建立完善村级大额资金存放管理办法。

2.开展村级“三资”运行阳光行动。深化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手段,定期、全面、及时向全体成员公布公开。乡镇要重点围绕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整改:检查公开的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内容是否详细具体,应逐笔公开事项是否做到逐笔逐项公开;检查账务是否做到按季或按月公开,对于收支金额大的、往来频繁的是否做到按月公开;检查账务公开后有无拍照,是否有相关台账,农村集体“三资”数据是否入册进账入网,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新增资产是否及时将图片和信息录入系统。

3.开展村集体民主议事制度落实行动。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要求,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制度。凡属村经济发展、大额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集体资产处置等都应按照民主议事决策,经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会议通过。重点对以签到代替表决签字、他人代签字以及会议记录作假等情形开展自查整顿。

4.开展财务专项检查行动。对村级银行存款账户开设情况;财务票据使用、管理、监管执行情况;村级行政公务“零招待”以及其他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执行情况;村级误工费发放和建立完善村级派工、用工及误工费发放制度标准情况;村级收入和资金管理情况;村级白条抵库情况;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

(三)强化多元监督。按照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要求落实年度审计任务,制定2021年度村级财务审计方案。审计着重审查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四不准”、“七不得”、《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龙泉市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龙政办发〔2018〕96 号)、《关于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意见》(龙农字〔2015〕34号)等文件要求的执行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信访较集中、久查未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挂牌作战,对典型问题、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四)加强数智应用。围绕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资产管理动态化、分析预警即时化目标,集成基础信息数据库及其管理、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以及统计分析、监督预警等功能,建设基础数据、财务管理、移动审批等核心模块,通过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构建动态管理、实时监管、全程留痕、关联分析、智能预警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执行链。积极推行集体资金网上审批、银联直付和村务卡制度,通过“无纸化”审批、“非现金”支付、“大数据”管理,减少繁琐环节,实现有痕支付,对村级账目和资金实行全程信息化监控。

(五)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按照《龙泉市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龙政办发〔2018〕96号)执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建立完善与“一肩挑”相适应的村级财务支出联审联签、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出租、资金对外投资参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方面的资产财务管理制度,梳理并规范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各地查漏补缺。指导村级按照数字化改革理念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加强民主理财、民主管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

(六)组织开展培训。对村主要领导、干部以及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农村财经制度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从事农村审计工作的干部分层分级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审计履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组建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进落实,组织精干力量抓好整改;要逐项进行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逐个办结销号、逐项整改到位。

(二)积极宣传引导。积极总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做法,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的宣传。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其主动参与到专项治理中,形成上下一心、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附件:兰巨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兰巨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突出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明娟

副组长:何伟俊 张志军

组  员:张丽燕 卢  易 卢丽丽 郑  植

邬广艳 杨梦婷

职  责: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整改等工作;指导各村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措施,建立问题清单、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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