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清正清政为先 干净干事干字为前 政治坚强 公正廉洁 纪律严明 业务精通 作风优良 做党的忠诚卫士 当群众的贴心人
进入老年模式
巡视巡察
当前位置:  
中国共青团龙泉市委党机关支部委员会 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龙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7-27 09:29:10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1828日,市委第巡察组对中国共青团龙泉市委机关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3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国共青团龙泉市委机关支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部署要求将思想和行动统一,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团市委党支部立即召开党支部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提出要求,细分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团市委党支部制定下发《中国共青团龙泉市委机关支部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条线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事求是、见微知著、立说立行、即查即改”的原则,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整改工作在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巡察反馈后,针对市委巡察组交办问题12类31项完成整改12类29项在巡察整改工作开展过程中,批评教育3,提醒谈话2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8项;收回违规资0.68万元。

一、关于共青团领导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深入政治理论学习。2021年5月23日,团市委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修订了《关于开展全市“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评比活动的通知》文件,依据“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设立红黑榜,对于开展情况较好的团组织进行评奖评优,增强青年学习热情。夯实共青团领导理论学习,完善《团市委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各级会议精神。

(二)强化常委会领导作用,加强对各级青年工作的指导。5月12日,召开共青团龙泉市十九届三次(扩大)会议,部署2021年共青团工作5月31日在大沙社区和青少年宫举行少代会,成立社区少工委和青少年宫少工委,强化少先队工作指导,并计划于7月中下旬召开少工委全委会,部署2021年少先队工作加强共青团与中小学的双向互动,积极组织各学校团委参加团的各类比赛和活动,开展团市委领导班子走访中小学活动。

三)加强对青少年宫的管理。加强监督作用,对市青少年宫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并要求定期汇报相关工作。发挥青少年宫教育引导和服务职能,5月-6月,青少年宫举办多场助力中高考活动,为即将参加中高考的学子解压助力。扩大青少年宫服务范围,加强服务职能,青少年宫计划于2021年7月份继续举办青年人才技能培训。出台《青少年宫发展性督导评估考核办法》制度,强化青少年宫内部管理。

二、关于“凝聚青少年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纠正团基层组织建设不健全问题。积极配合团省委及丽水团市委建团工作,在符合建团条件的机关、“两新”组织和新兴领域中积极推进团建工作。完成基层团组织换届工作,在村级组织换届中积极排摸、推荐3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进入村两委班子。加强基层团干业务水平,计划于8月份举办村级团干部培训会,切实提高村级团组织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夯实团基础工作,增强凝聚力。召开了共青团龙泉市十九届三次(扩大)会议,部署团员发展工作,防止“团青不分”现象,落实好2021年团员发展工作。利用智慧团建系统,摸清团员底数,截止2021年6月,共有团员12054人。落实“三会一课”“团日”活动制度,丰富活动内容,将地点由会议室搬到乡镇街道学校等地。4月30日团市委在住龙镇举办“忆百年峥嵘岁月·看今朝青春风采”青年团干主题团日活动,促进青年团干们学党史、悟思想、强信念

(三)从严治团,加强团员管理。严格控制发展团员数量,按照全国统一团号分配确定名额,持续调控。到2025年将全市团青比例降低到30%以内。运用智慧团建系统,严格执行新团员发展情况线上管控和转入转出程序,完善团籍管理和追踪各级团组织督促每个团员按规定缴纳团费。团费使用和管理按程序设置专户公开透明使用。按照《关于对犯罪共青团员进行团纪处分的办法(试行)》的要求,及时教育、处分违纪团员、信教团员和不合格团员。

三、关于“服务青少年工作绩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纠正团工作“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加强青少年引领。健全完善联系青年制度,于4月30日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推动青年团干深入基层、走进青年;开展“剑瓷宣讲团”宣讲活动,深入乡镇街道开展党史宣传及关爱青年等活动。落实密切联系青年机制,建立青年满意度和知晓度测评机制,出台了《龙泉市团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对照清单内容对团干部采取相应的管理与监督。加大“小清泉”志愿者品牌宣传力度。

(二)加强阵地建设,规范阵地管理。建立青年之家运行管理机制,同时“青年之家”阵地搬至新党群服务中心二楼,设专人管理,为青年提供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婚恋交友等各类服务。

(三)加强法制宣传,关爱青少年群体。法律知识学习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自学+集中学的方式,加强法律学习。聘请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服务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丰富校园生活4-5月同公检法部门开展3场“法治进校园”大型讲座活动及10场文明礼仪活动。团市委与蜂鸟义工协会签订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平安龙泉·蜂鸟关怀”专项志愿服务,围绕省五类重点青少年开展走访、帮扶、帮教、法治宣传等各类志愿服务,形成关注重点青少年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重点工作探索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深入开展“三服务”,切实满足电商人才需求。开展快递、外卖小哥、网店客服等青年群体关爱活动,团市委于2月7日前往伟林快递公司开展快递小哥关爱行动,并于上半年多次走访电商企业,开展“三服务”;大力培育新兴经济,定期开展电商培训班等,引导企业发展“直播”、“网红”等新型营销方式。对接字节跳动公司领导就青瓷直播基地建设和龙泉宝剑销售解禁事宜现场调研和会商。组织外出学习,提高电商从业人员能力水平。计划于7月份组织龙泉市电商人才、网红人才赴杭州、景德镇等地考察交流学习,推动龙泉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壮大。

(二)重视爱心助学工作,切实帮助困难大学新生。团市委组织召开爱心助学领导小组会议,启动2021年爱心助学工作,并牵头修订《爱心助学资金管理办法》,充分运用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已有数据,通过实地考察、会议讨论等多种方式避免遗漏,计划于9月完成爱心助学发放工作

(三)推动新兴领域电商发展,致力乡村振兴。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落实省委“两进两回”行动,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作用,联合龙泉农商行,确定850个项目为2021年青年创业贷款扶持对象,共计2.97亿元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意识。5月23日召开团市委机关支部会议,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深刻反思,并调整领导小组落实每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部署。

(二)加强学习,落实主体责任。4月26日团市委机关支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课程学习。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课程列入每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结合每月中央、省、市的各级会议及重要指示进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团市委主要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写入6月2日换届述职述廉报告中。

(三)加强微信公众号管理。根据丽水团市委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制定龙泉团市委微信公众号“三审”管理制度,每一步审核、校对都设立AB岗,以防工作冲突导致微信公众号“三审”制度落实不到位。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批评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5月23日团市委召开党支部会议对此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在会上对机关及青少年宫财务负责人、报销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二)加强学习,落实整改。团市委召集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市委实施意见。举一反三,决定于每年12月20日后对团市委机关、市青少年宫进行一次内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追缴违规报销经费,并按规定上缴,截至5月31日已追缴违规报销经费4133.47元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差旅报销程序。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重新学习《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针对已存在违规情况的经办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严格监督指导其学习相关内容。

(二)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并追缴违规报销经费,截至5月31日已追缴违规报销经费2723元

(三)进一步加强报销审核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严格报销审核管理程序。落实财务审批权,团市委人员现状,积极与巡察办及派驻纪检组沟通,规范报费销单审批程序的签字和签批。

(四)规范工会管理。根据工会管理办法制定《龙泉团市委工会活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会经费。规范工会活动报销程序。

八、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团市委对内部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检查,已于6月7日完成固定资产入账审核等相关工作。出台团市委与青少年宫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九、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积极对接职能部门,规范岗位设置。团市委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推进团费专户设立工作,争取于7月份建立团费专用会计核算账户。根据巡察组建议要求,团市委设立出纳、会计岗位,由专人任职。

(二)加强团费收缴管理。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及丽水团费收缴相关文件规定,龙泉团市委按要求对已缴团费单位开具收款证明,并对上缴丽水团费做好票据收集工作

十、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团市委负责人亲自备党课、亲自上党课、亲自带动学。提高党员干部参会率,落实签到制度,并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系列主题教育。已于5月23日顺利完成党支部届中补选工作。

(二)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2021年7月12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5月23日举行党支部会议,团市委负责人就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区别、组织生活会流程再次进行说明和强调。规范党员活动室布置及规范党费交纳时间。

(三)严格按照党建要求建立台账。各种会议分本记录、不混记,会议记录做到详实、仔细。

十一、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群团改革工作。严格执行《龙泉市群团挂兼职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进领导班子挂兼职工作,尽快解决挂职缺配问题。

(二)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政策。5月23日会议上对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以此为戒,后续将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政策。

(三)规范干部纪实档案。根据组织部和人事局档案管理要求完善干部档案,及时补充干部纪实档案,进一步完善“一件事”人事网上档案。目前已完成全部干部纪实档案制作。

(四)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计划》,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计划于8月开展团干培训班,提升团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制度管理,出台了《龙泉市团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加强全市团干部纪律建设

(五)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团市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团龙〔20191号)。

十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研究制定具体制度,出台《建立完善团市委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记录台账制度》。定期开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做好记录。落实《团市委干部谈心谈话制度》,5月18日,团市委负责人已对青少年宫主任及机关办公室主任开展提醒谈话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由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派驻纪检组备案。严格落实财务审批权,针对团市委人员现状,积极与巡察办及派驻纪检组沟通,规范报费销单审批程序为办公室主任或者财务科长审核签字,分管领导签批。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中国共青团龙泉市委机关支部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察整改工作一抓到底。对已经完成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按照既定目标紧盯不放,确保完成。一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对党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以规范自己行为二是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三是驰而不息地抓好作风建设,确保风清气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四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抓好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组织程序,促进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五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我市共青团事业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找准方向,着力推进共青团改革走深走实,为建设一座独具匠心的文化名城、实现龙泉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7262113;单位地址:龙泉市人民政府团市委办公室;邮编:323700;电子邮箱:gqtlqsw@163.com.

   

              

 


 
【收藏】 【打印】 【关闭】
使用帮助   |   郑重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办: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12345 邮编:323700
备案序号:浙ICP备13024068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浏览本站

网站标识码:3311810001 浙公网安备33118102000123号

党政机关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