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安办及各有关部门: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会,现将《2021年上半年龙泉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会商结果分析报告》通报给你们,请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上半年龙泉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会商结果分析报告
为了解我市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和食源性疾病暴发隐患,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和监管措施。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及《2021年丽水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监测种类和项目
(一)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
1.监测食品类别包括:儿童食品、水果、饮料、酒类、食用林产品、食用菌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豆及豆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
2.监测项目包括:
铅、镉、总汞、总砷、铬、镍、锡、铜、二氧化硫、亚硝酸盐、脱氢乙酸、米酵菌酸、甲醛、含铝食品添加剂、瘦肉精、甜蜜素、孔雀石绿、6-苄基腺嘌呤(6-BA)、呋喃类抗生素、沙星类药物、磺胺类药物、菊酯类药物以及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等农药残留检测。
(二)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
1.监测食品类别包括:新鲜食用菌、流动摊档售买的食品(凉皮、凉拌菜等)、焙烤险食品、直接饮用水、消毒餐具等。
2.检测项目包括: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诺如病毒等。
二、任务完成情况
(一)食品抽样监测情况:全市各部门上半年共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监测共579批次,不合格9批次,合格率98.5%。其中市场监管局监测180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98.3%;卫生健康局监测样品151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6%;农业局抽样监测182批次,全部合格;林业局监测66批次,全部合格。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二级以上医院(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及时开展特定病原体病例监测工作,上半年共上报病例信息及病例168例、样本88例,检出食源性致病菌阳性菌株5例,检出率5.3%,均为沙门氏菌。
全市上半年未发现有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和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病例,未发生食源性暴发事件。
三、存在风险分析
从监测结果来看,我市食品安全风险总体上处在较低的水平,食品抽样监测合格率较去年同期上升0.9个百分点、食源性疾病监测阳性检出率较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均处于历年较好水平。
(一)市场监管部门检测情况分析
从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环节和流通环节抽检情况分析,风险主要集中在流通环节,不合格批次全部为食用农产品,其中1批次进口香蕉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超出限值,1批次韭菜氯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水胺硫磷超出限值,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超标。检测结果提示农产品中部分蔬菜农药、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仍较突出。
(二)卫生健康部门检测情况分析
从卫生健康部门对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化学污染物、有害因素监测结果分析,发现2批次菇类(平菇、金针菇)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阳性,4批次流动摊档售买食品(凉拌藕片、凉拌瘦肉丸、凉皮)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阳性,已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哨点医院开展特定病原体病例监测,检出5例沙门氏菌阳性菌株。提示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公众的单增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预防教育,注意饮食卫生,同时各医疗机构应对单增李斯特氏菌和沙门氏菌感染症状加强关注,及时诊断治疗。
(三)农业农村部门检测情况分析
从农业部门抽样检测结果和日常检查情况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相较去年保持稳定,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但对存在隐患需加强监管。一是部分主体盲目扩大农药使用范围;二是部分农药存在“隐性成分”,存在较大的风险;三是农残检出率较高(未超标);四是水产品在流通环节存在风险,溯源取证困难;五是畜产品兽药残留风险,主因为未严格遵守兽药休药期和散混养要求。农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科学用药的指导,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四)林业部门检测情况分析
从林业部门对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分析,全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总体稳定,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因林地自然立地条件因素,我市小部分地块土壤铅含量较高,可能导致该地块的食用林产品重金属含量超标。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食用林产品区块的土质检测,预防食品安全风险。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宣传
随着气温增高,微生物易于繁殖,且部分群众喜好冷藏冷冻食品,容易发生细菌性食源性疾病。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公众有毒蘑菇、野菜、野果、细菌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减少食源性中毒事件的发生。应引导公众在选购时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整以及是否过期;遵守“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在安全的温度(冷食5℃以下,熟食60℃以上)保存食物、食用安全的水和食物原料;保持冰箱的洁净并定期清理,冰箱里的剩余饭菜、熟食等食用前应彻底加热;选购食品时应选择有营业执照的店面购买,购买后应尽快食用。
(二)加强流动摊档的监督指导工作
上半年检出4批次流动摊档售买凉拌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阳性,建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和流动摊档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经营者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按规范进行操作加工和存放,特别针对各种食品的冷藏技术,生产过程中要建立良好的卫生规范;积极推广严格控制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风险,保证人员及环境卫生,避免热处理和加热后的二次污染。卫生健康部门应在下半年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中持续关注流动摊档食品卫生问题,加强监测检测,及时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