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6月25日上午,由丽水市政协主办,丽水市政协社法和民宗委、司法局等单位承办,龙泉市政协、司法局、住龙镇共同协办的“送法下乡”活动,走进红色小镇住龙,为当地的群众送上了丰富的“法治大餐”。 住龙镇位于龙泉市西北边陲,是龙泉市最早达标的“小康镇”,近年来,该镇以其强大活力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先后荣膺全国文明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国历史文化名镇、省级卫生镇、省级体育强镇、省美丽乡村示范镇、浙江省革命老区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并摘获国家3A级旅游景区、省国防教育基地、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4A级景区镇等多个“金字招牌”,其辖区内的住溪村于2018 年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 上午9时,活动启动仪式在住龙镇红军广场正式开始,丽水市政协副主席高波出席活动并重要讲话。 由丽水市政协、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志愿者服务队等以及龙泉市相关单位组成的22支普法宣传队,在红军广场摆摊设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我有个噪声污染方面的问题想请教一下。”“申请法律援助,需要走哪些程序?”.......在住龙镇红军广场,人头攒动,前来咨询法律问题、参观普法知识图片展、领取宣传资料的村民络绎不绝。工作人员现场为村民们耐心解答民事诉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人身损害赔偿、房屋拆迁等各类涉法问题。活动现场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50余人次。 在红军广场旁的“红军学堂”,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晓丽律师为50余名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次“送法下乡”活动,是龙泉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素养,营造全社会学法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法治龙泉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