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根据中发办〔2014〕17号文件精神及《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的规定,结合我乡年初内审方案安排,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21年6月份开始,对新和村、供村村、双平村、安平村、夏安村、黄金坑村、际头村等七个行政村从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村级财务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人员名单
组 长:彭小军
副组长:周 展 毛传林
成 员: 林学根 叶树根 蒋兆兴
吴 健 周燕来 叶慧娴
二、审计内容:村级财务审计
(一)审查财务状况是否真实、合理,财产物资是否完整,现金存款和实物与账面余额、报表数额是否一致,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准确,资金来源是否适当,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二)审查生产经营活动及各项财务收支是否合理、合法,财务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三)审查财产物资清点是否准确、完整,移交手续是否规范。
(四)审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是否有漏洞。
(五)评价村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肯定成绩,提出不足,独立、客观、公正、恰当地评价村主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审计报告。
三、审计方式
采用送达审计形式,各审计村在审计期间应提供给审计人员必要的审计资料以及办公、生活条件。
龙泉市道太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