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清正清政为先 干净干事干字为前 政治坚强 公正廉洁 纪律严明 业务精通 作风优良 做党的忠诚卫士 当群众的贴心人
进入老年模式
审查调查
当前位置:  
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毛国民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作者: 来源:龙泉县 发布时间:2021-06-21 15:40:07 点击数:

日前,龙泉市监委对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毛国民严重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毛国民在负责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窑龙泉窑遗址的管理、保护和巡查等工作期间,滥用职权并谋取私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毛国民身为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龙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毛国民开除公职处分,由龙泉市监委将毛国民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收藏】 【打印】 【关闭】
使用帮助   |   郑重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办: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12345 邮编:323700
备案序号:浙ICP备13024068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浏览本站

网站标识码:3311810001 浙公网安备33118102000123号

党政机关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