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泉市监委对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毛国民严重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毛国民在负责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窑龙泉窑遗址的管理、保护和巡查等工作期间,滥用职权并谋取私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毛国民身为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龙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毛国民开除公职处分,由龙泉市监委将毛国民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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