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浙农政发〔2021〕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制订了《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方案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8日
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现就开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重点
围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治理、整治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纳入平台交易、村级资金对外投资和大额资金存放、村级白条抵库、村级合同管理以及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预期阶段性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及运营机制进一步完善,村级合同、大额资金存放更加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涉及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信访大幅降低。
三、具体举措
(一)摸清问题情况。组织开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调研,了解群众信访以及纪检司法机关案件查处中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梳理细化问题清单。
(二)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按照《龙泉市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龙政办发〔2018〕96号)执行,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出台“三资”管理细则,完善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出租、资金对外投资参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方面的资产财务管理制度,梳理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体系,查漏补缺。
(三)组织集中治理。开展村级合同规范清理行动,对长期合同、低价合同、违规合同进行清理规范,特别对合同涉及的应收未收款开展清欠。开展资源资产交易进市场行动,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标的额1万元以上的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进行,群众关注的土地征收、资产发包出租、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实现全公开。开展大额资金存放规范行动,各乡镇(街道)制定村级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
(四)严肃执纪问责。结合作风巡查、农村审计等工作起底问题线索,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信访较集中、久查未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典型问题、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五)开展联合督查。会同市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治理项目开展情况调查,督促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举措,逐条整改落实。
四、时间进度
4月底前,组织开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专题调研,梳理细化问题清单,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自查自纠。
6月底前,集中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联合调查。
11月中旬,完成工作总结、巩固深化,并向社会公开集中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把漠视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过问落实,组织精干力量,切实担起责任;逐项进行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把治理任务放在心中、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治理到位。做好集中治理“后半篇文章”,注重问题整改成果运用,建章立制抓长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