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 >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002656361/2021-43385   发布机构: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5-25   文号:龙卫〔2021〕35号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龙泉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县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25 17:17:19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龙泉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 2019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 号)、《浙江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20 年版)》(浙基卫办〔2020〕1 号)等精神,为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进一步维护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降低妇女非意愿妊娠,保护女性健康和生殖力,推动落实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的避孕服务。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知晓率,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健康。遵循知情选择的避孕原则,促进育龄人群应用高效避孕方法,提高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和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

二、项目对象

(一)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的对象:辖区内常住育龄人群(常住是指在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人群),包括已婚、未婚和其它有需要的人群。

(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的对象:辖区内常住育龄人群(常住是指在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人群)。

三、项目内容

(一)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的内容

1.存储调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制订全市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逐级上报。各避孕药具管理部门在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入库、存储、出库等流通环节,全程遵守国家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储、运输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保障产品质量。如实记录药具入库、出库和库存等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对于超过有效期、经检验不符合标准、变质失效的药具,应当如实登记,严格依照规定按程序报批并销毁。对从事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存储、调拨、放置、发放等服务的机构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流入市场。

2.避孕药具发放: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各医共体分院和村卫生室承担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在机构内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宣传标志达到充分告知群众的效果。要建立健全药具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接收、存储、发放服务记录,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服务质量检查,定期分析业务数据,加强质量控制,提高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准确性。要积极拓展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渠道,鼓励通过村(社区)、单位、自助发放机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发放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方便育龄群众提高避孕药具可及性。

3.咨询服务: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的机构(点),应针对群众的具体情况介绍避孕措施的避孕原理,指导群众正确使用方法及各避孕措施的优缺点、禁忌等,帮助群众知情选择避孕措施,提高咨询指导准确性。

在提供免费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应按技术常规提供各项医学检查(初诊排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视觉、心、肝、肺、脾、静脉曲张、皮肤等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B超等,排查禁忌针对服用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妇女应定期随访。

4.宣传培训:开展国家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政策、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健康宣传教育,告知群众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的领取方式方法,提高育龄人群的知晓率。同时应做好各级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的内容

1.放置宫内节育器术:适用于育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且无禁忌者,特别适合保持适当生育间隔拟再次生育的妇女或要求紧急避孕并愿意继续以宫内节育器避孕者。放置宫内节育器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 IgG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B 超、妊娠试验等。

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使用免费宫内节育器。

2.取出宫内节育器术:适用于以下无禁忌者:到期更换或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拟计划妊娠;绝经过渡期月经紊乱,闭经 6 个月以上;因不良反应或并发症须取出,如阴道异常出血,带器妊娠等。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 IgG 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B 超、心电图检查等。必要时行 X 线检查。

3.放置皮下埋植剂术:适用于健康育龄妇女且无禁忌者。放置皮下埋植剂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乙肝表面抗原、丙肝 IgG 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B 超。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使用免费皮下埋植剂。

4.取出皮下埋植剂术:适用于以下无禁忌证者:埋植剂使用期已满、计划妊娠、更换避孕措施、不需要继续避孕、因不良反应取出、避孕失败、患有其他疾病不宜继续使用等。取出皮下埋植剂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心肺听诊,血常规、凝血功能、乙肝表面抗原、丙肝IgG 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等。

5.输卵管绝育术:适用于经充分咨询,自主选择自愿要求输卵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者,或因某种器质性疾病如心脏、肝肾脏疾患等要求输卵管结扎术的妇女。输卵管绝育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 IgG 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1 年内正常者可免除),心电图、胸片、阴道 B 超,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

6.输卵管吻合术:适用于要求再生育且无禁忌的妇女。输卵管吻合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 IgG 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心电图、胸片等,必要时行女性生殖内分泌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

7.输精管绝育术:适用于已婚男子自愿要求输精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者。输精管绝育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外生殖器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 IgG 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

8.输精管吻合术:适用于要求再生育、输精管绝育术后附睾淤积症经非手术治疗无效等情况且无禁忌者。输精管吻合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体格检查,泌尿生殖系统检查,精液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血型、乙肝两对半、丙肝 IgG 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管理组织。为保障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统筹及实施,成立龙泉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健康教育、项目宣传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督导。龙泉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职责分工见附件2。

(二)技术监管。成立龙泉市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在本辖区选聘,由医疗、妇幼保健及药具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本辖区项目的技术指导、技能培训、调研督导、质量监控,确保发放和技术服务符合规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项目效果。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资金使用对象

1.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发放点提供基本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的各项医学检查(初诊排查)服务。

2.免费避孕手术服务的机构及服务范围。经确定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定点医疗机构,并签订相关协议,在执业许可证所批准的范围开展基本避孕手术服务(详见附件 3)其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另行公示。

(二)保障标准

符合规定享受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经费,标准按照当地现行医疗服务价目执行,结算项目内容依据《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在每年 11 月 30 日前上报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内容和开展数量凭证进行结算(详见附件4、附件5)。

结算经费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等所需费用。

六、项目流程及要求

(一)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的流程。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将避孕药具按需求计划免费下拨至各药具发放机构(点),并汇总相关数据信息;各相关机构(点)负责做好药具调拨及向群众发放的工作,并如实上报相关数据信息。

(二)实施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的流程。由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为目标人群提供免费的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对象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规定免费服务;承担实施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应做好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实施过程相应登记,并及时在丽水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作相应录入,按时报送报表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七、项目考核与评估

市卫生健康局依托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绩效监控与评价工作,建立项目动态监测和督导制度,组织项目检查,对项目管理、资金保障、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八、本方案从 202111起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结算政策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

 


机构负责人:
机构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公开电话:
邮  编:
传  真:
邮箱地址: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