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浙村建〔2020〕57号文件规定: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救助对象,省级财政将继续按照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助政策子以支持。由于原材料价格上和用工成本上升,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成本大幅增加,从2020年起,对纳入省级农村难家庭危房改造计划并实际完成任务的,省级财政补助金准由户均7500元提高到户均15000元(其中:宁波地区金由其自行集)。市、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大金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住房最危、经济最因农户的危房改问题。
2.省财政补惯金,接当年成次年补助方式下达。财政全要合理确定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什资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先按审批助度付规定比例的补助资企,工程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具体应由各具(市、区)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