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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学年龙泉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导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别推荐评选条件
(一)龙泉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研究、管理服务工作5年及以上。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等方面勇于探索,取得显著成绩;在教育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5.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深入,为人正派,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二)龙泉市优秀班主任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水平高;热爱班主任岗位,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全校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3.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关爱每一位学生;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成效显著;班级管理具有一定的风格和特色,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
4.本学年任班主任,且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
5.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次本市及以上举办的主题班会或德育论文或师德论文等评比活动。
(三)龙泉市优秀德育导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注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积极争当德育导师。在注重提高自身教学业务水平的同时,学习和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心理辅导技巧,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结构优势,以自身优秀的素质、健康的人格影响和教育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循循善诱,无私奉献,深受学生信赖。
3.善于与班主任、其他导师、家长交流沟通;善于总结德育导师工作经验和教训;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人际关系好,合作意识强。
4.担任学校德育导师一年及以上,且已列入学校德育导师名册(已推荐优秀班主任的不重复推荐优秀德育导师)。
5.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次本市及以上举办的主题班会或德育论文或师德论文等评比活动。
二、各类别推荐评选名额
1.龙泉市优秀教师、龙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等额评选,具体名额见附件1。
2.龙泉市优秀班主任、龙泉市优秀德育导师等额评选,具体名额见附件2。
三、推荐评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2020学年龙泉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拟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张榜公示情况(JPG图片格式)以“XX单位+2020学年先进教师评比”命名,用压缩包形式于2021年5月25日之前发送至邮箱:154939076@qq.com;联系人:廖向东;联系电话:7768067,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2020学年龙泉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评选拟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以集团、乡镇为单位于2021年5月25日之前送交教育科,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195546396@qq.com;联系人:余玲慧;联系电话:7763733,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各中小学、幼儿园(单位)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评审,宁缺毋滥,学科成绩位于学校教学业绩考核后30%(音体美和信息技术学科在抽测中不合格)的教师不予以推荐。凡有违反师德师风等有关规定被查实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推荐人选名单必须在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附件:
1.2020学年龙泉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拟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2.2020学年龙泉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评选拟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3.2020学年龙泉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拟推荐人员汇总表.xls
4. 2020学年龙泉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导师)评选拟推荐人员汇总表.xls
龙泉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