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街道所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防汛防台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剑池街道防汛防台组织机构,现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防汛防台指挥部
总 指 挥:翁积文
指 挥:郑国民
副 指 挥:叶根武
成 员:张继友、叶兰华、徐 建、杨 华、项火培、吴孟秋、徐月霞、金鹏、叶祖深、方廷树、徐起金
指挥部下设一办四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内。
办公室主任由叶根武担任,管世龙、刘君、谢良武、林怡、徐名宇为工作人员,各行政村两委负责人及驻村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成立四个应急组:
1、综合管理组
组 长:徐月霞
成 员:方 蕾、杨 静、张晓娟、吴佳玙、吴 影
2、抢险救灾组
组 长:杨 华
成 员:沈阔海、陈建灵、刘 君、叶 敏、季晓卫
梅培华、洪小庆、徐成宇、谢志东
3、转移安置组
组 长:叶兰华
成 员:余 展、管世龙、王俊豪、刘 畅、张祖华
季顺田、许晓云、苏有珍、刘月霞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卓郑海
成 员:吴水美、吴丽红、林 怡、吴利斌、刘小珍
地质灾害负责人 :叶兰华
街道水利员:刘君
街道气象协理员:刘君
街道视频管理员:林怡
街道防汛防台值班电话:7211248 传真:7126961
二、各组织人员职责
1、街道级防指主要职责
(1)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负责制定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总体预案及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预案、重要河道防洪预案、人员转移避险预案、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落实各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水库、山塘、堤防、水闸、堰坝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5)按照上级要求,配合民政、建设等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农户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6)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7)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
“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
工作;
(8)负责辖区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在山区和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乡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乡村公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9)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10)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11)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
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街道级防指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总体预案及防御台风、山洪与地质灾害、沿重要江河防洪、人员转移避险、船只避风保安、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等专项应急预案;
(4)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检查,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网格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安全事件;
(5)负责建立本辖区监测预警网络,负责接收上级防
指及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
信息,负责汛期防汛防台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
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6)负责本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7)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
估;
(8)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3、街道级防指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组:防汛紧急期,负责各防汛工作组的协调,负责汇总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组织宣传报道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先进事迹等,编发简报,接待新闻记者。
(2)抢险救援组:负责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3)转移安置组:按照本级防指和上级指令,负责将危险区域群众按预案组织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并做好安置工作。
(4)后勤服务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生活保障,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等。
4、街道级防汛防台责任人主要职责
(1)街道防指指挥: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台工作,主持本级防指工作,研究落实防汛防台措施,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汛防台指令。
(2)街道防指副指挥:协助指挥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3)街道领导:按照街道级防指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协助所分包区域内的村(居)主要负责人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4)街道防指应急工作组组长:负责应急工作组工作。
(5)街道防指办主任:负责街道级防指日常工作,当好街道级防指参谋,并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防指指令。
(6)街道防指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7)街道水利员:负责街道级水库、堤防海塘、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监管,管理联系水利工程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告街道级防指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8)街道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督促村级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组织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9)街道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递至街道级及以下防汛防台责任人,并在辖区内向公众发布;负责气象预警接收、发布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特殊气象现象的观测、记录和报告。
龙泉市人民政府剑池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