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丽水市委和龙泉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丽水市委和龙泉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市国有企业、市重点建设医院、市重点建设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龙泉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2915.95万元。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291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5.95 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2915.9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7.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3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635.87万元,项目支出280.08万元。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15.9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915.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7.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39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15.9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73.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龙泉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六个一体化”建设,2020年9月起,将派驻第四、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纪检监察组7名干部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划入委机关管理及支出, 12月,委机关新调入5名干部,致使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等支出增加;二是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致使相关经费增加;三是2020年新增2辆执纪执法车辆,致使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77.69万元,占88.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87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134.39万元,占4.6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数为2297.61万元,主要用于龙泉市纪委监委机关和龙泉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280.08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数为53.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数为80.0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135.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67.9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3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3.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2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0万元,同上年持平,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情况,再予以调整。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单位来龙工作指导、考察交流、来龙办理信访件等支出。同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万元,同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法执纪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政府公车购置计划批复情况,再予以调整。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2.4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3.7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执纪执法车辆增加,致使办公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0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21年龙泉市纪委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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