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3日凌晨,云和县石塘镇石塘村西滩头新村发生一起民房火灾事故,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丽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胡海峰书记、吴晓东市长先后作出批示指示,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1月30日,我市西街街道也发生民房火灾,过火面积约180平方米。为全力遏制火灾易发高发的态势,严防此类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市安委会印发的《龙泉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决定在剑池街道范围内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二、专项整治重点
剑池街道范围内所有沿街商铺和“下店上宅”式的农民联建房,重点检查店铺内是否违规住人、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是否规范、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电器线路铺设是否规范、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经营户(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和逃生技能等内容(详见附件1)。
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架构
组 长:郑国民
副组长:杨 华 方廷树
成 员:叶根武 叶兰华 徐 建 项火培 吴孟秋
徐月霞 李和敏 金 鹏 徐起金
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15日至2月28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3月1日至4月15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对照《沿街商铺(历史老街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标准》(详见附件1)对沿街商铺开展地毯式排查,逐家发放《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2),建立沿街商铺花名册并填写《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表》(详见附件3),如发现有消防隐患的商铺请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4)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统计表》(详见附件5),自3月1日起通过钉钉每周五上报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洪小庆处。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1年4月16日至6月30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形成长效机制。做好沿街店铺特别是老街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打击沿街店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存储燃气等行为。工作总结材料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社区)要根据辖区实际,组建工作班子,统筹协调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以讲政治的高度,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以专项整治筑牢本质安全。
(二)坚决压实责任。街道各科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行政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标准排查隐患,下发《告知书》和《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隐患整改落实。村(居)委会、全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经常性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活动。对沿街店铺内违规设置广告牌和全封闭式防盗窗,违规住人,私拉乱接电线,燃气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督促业主强化自主管理、整改问题隐患。
(三)落实闭环整治。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提升对沿街商铺的治理能力。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分类梳理,对拒不整改和整改后反弹情况,各行政村(社区)要及填写《抄告单》(附件5)抄送至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事报备,形成闭环管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漏洞、杜绝盲区,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四)强化督查追责。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要通过现场督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排查不尽责、不到位的村(社区)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洪小庆,联系电话:158****5266,64**66
附件:1.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标准
2.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告知书
3.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
4.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6.抄告单
7.沿街商铺花名册
龙泉市人民政府剑池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22日
抄送:市应急局、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附件1:
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标准
1.沿街商铺严禁违规住人;
2.沿街商铺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沿街商铺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4.沿街商铺严禁存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高层建筑内的沿街商铺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5.沿街商铺内的电线应穿管防护,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表后应安装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
附件2 :
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告知书
广大业主:
您好!
为切实做好我区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我们特别提醒各业主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职责,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自觉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会报火警(119),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2.商铺内绝不违规住人;
3.不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4.每天关铺前须断开电源总开关,商铺用电开关及其他开关、插座须保持完好,如发现损坏,及时予以维修更换;
5.不在商铺乱接乱拉电线;
6.不将商品、货物、手推车等摆放于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
7.沿街商铺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8.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9.沿街商铺绝不存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高层建筑内的沿街商铺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10.瓶装液化气橡胶软管至少2年更换1次,应防止刮、碰、撞、压等现象;
11.对存在火灾隐患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当自行停业,确保安全。
龙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龙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100份以上不盖章)
附件3
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
检查人 :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检查内容 和情况 | 1.商铺内是否有人员违规住宿。 □是 □否 2.商铺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是 □否 3. 商铺是否存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是 □否 4. 高层建筑沿街商铺是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是 □否 5.商铺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的现象。 □是 □否 6.瓶装液化气橡胶软管不应刮、碰、撞、压等现象。 □是 □否 7.消防器材配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整有效。 置自然排风窗。 □是 □否 其它情况:
|
附件4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村消防安全检查人员于 年 月 日对你商铺: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1.商铺内是否有人员违规住宿。 □是 □否
2.商铺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是 □否
3.商铺是否存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是 □否
4.高层建筑沿街商铺是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是 □否
5.商铺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的现象。 □是 □否
6.瓶装液化气橡胶软管不应刮、碰、撞、压等现象。 □是 □否
7.消防器材配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整有效。 □是 □否
8.其它情况:
剑池街道办事处
附件5
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单位:统计时间: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问题隐患 | 整改情况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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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8 |
附件6
抄告单
抄告单位 | |||||
联系人 | 电话号码 | ||||
隐患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隐患情况 | 情况分类 | ||||
(隐患基本情况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于 年 月 日进行复查,但当事人拒不整改(隐患反弹)。 | |||||
去向 | 龙泉市 | 经办日期 | 2021-02-XXX | ||
附件7
沿街商铺花名册
行政村(社区):
序号 | 商铺名称 | 商铺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经营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