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2020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现予印发,请承办科室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30日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2020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龙泉精神病专科医院 | 市卫生健康局 |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残联等 |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72 号); 2.《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4〕69号)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0年4月 |
专家论证 | 2020年5月 | |||||
风险评估 | 2020年6月 | |||||
合法性审查 | 2020年9月 | |||||
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2020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