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泉市司法局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格局,以全面依法治市为统领,把各项工作统筹到法治龙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践中去,找准抓手、重点带动。2020年,龙泉市司法局荣获年度丽水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考评第一名;承担法治丽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排名位列第三。
一、有效衔接,司法行政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便民利民,稳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畅通法援通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发挥法援值班律师职能作用,深化特殊群众权益保护,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在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服务站点设置咨询窗口,实现法律顾问“一对一”服务,推行线上办理,对行动不便的群众上门受理、当日审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纳入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房屋租赁等纠纷。针对性落实便民措施、宣传措施,为退役军人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为讨薪、工伤维权农民工通过“援调机制”措施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建立健全地协作等制度,加强与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协助配合,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
二是持续优化公证服务。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累计办理86件。开通“绿色通道”上门公证,累计办理13件。为政府、企业办理现场监督类、保全类公证36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作,对网上土地拍卖招投标公证50件。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优化涉企公证服务,累计减免费用15031元。积极拓展新业务,为学校招生摇号提供现场监督公证,首次采用摇号摇奖系统,有效保障我市教育公平公正。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公证管理系统、法律课堂网络平台、线下集中学等方式,认真学习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共开展集中教育活动7次,线上案例学习6次。
(二)整合资源,扎实筑牢调解、矫正两条防线
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主动介入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化解,今年成功调处疑难复杂纠纷案件46件。成立联合调解室,整合人民调解员队伍,引导重点行业专业性调委会入驻市矛调中心并发挥实质作用。今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428件,调解成功2428件,成功率达100%。实现人民调解入驻市矛调中心,成立联合调解室,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44件,成功率达100%。整合“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调解力量+特约调解指导员”三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引导医疗事故、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重点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入驻市矛调中心并发挥实质作用。完善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日常补助(固定报酬)+以奖代补”资金补助机制,保障调解队伍稳定性。通过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
二是做细做新社区矫正工作。我市社区服刑人员未发生脱管漏管、涉稳群体性事件、上访事件、个人极端案件。2020年,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71人,全市共建立公益劳动基地19个、教育基地5个,开展集中教育1945人次,组织公益活动2243人次,技能培训9人次,心理辅导34人次,临时性救助160人次。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实现“零”感染,“零投诉”。建立远程视频会见探视系统点位,开通“云会见”申请通道,解决家属会见难的问题。2020年已累计对接单位55个,安排服刑人员会见184人次,亲属545人次,提审14次。开展教育矫正、救困帮扶、纠纷调解、文明创建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弟子规”教育、“社区矫正新法宣传系列活动”、“六一儿童节慰问困难两类人员未成年子女活动”“庆70周年爱国守法教育”“国际献血日公益献血”“防诈骗知识教育讲座”等系列修心教育活动。联合团市委组织开展“阳光志愿者”行动,提供“邻里守望”式志愿服务,组建多元化的“阳光矫正”志愿者服务队伍。
(三)精心谋划,营造普法依法治理浓氛围
一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11月29日至12月6日,有计划的开展多种多样的宪法法治宣传活动。分别以“青春酷跑 与法同行”、“宪法进万家 送法下乡活动”、“宪法为民生 关爱残疾人活动”、“宪法进校园 宪法晨读活动”为主题举办多彩活动,同时开展宪法主题公园文艺演出、人大常委会会前学法及宣誓、文旅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12·4”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行政机关“旁听庭审”、青少年模拟法庭等多项活动。一天一场甚至多场活动,让宪法法治宣传深入到农村、社区、机关、学校等全市的各个方面。
二是瞄定关键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对全市2000余名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轮训,开展全市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档考试,近7000名干部职工参加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邀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紧抓青少年“关键群体”。开展“送法进校园”“防范校园欺凌”“以案释法”等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每年11月起,开展宪法法治主题知识竞赛、朗诵比赛、漫画创作征集、模拟法庭、宪法晨读等活动,激发青少年法学用法热情。
三是紧跟要点开展全域普法。培育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新建查田宪法文化主题公园。将龙泉特有的青瓷、人文特色文化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铜雕、石材等永久性材料代替易损耗材料,创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在龙泉电视台开设普法专栏并进行普法公益广告投放,利用覆盖全市城乡的220余块LED显示屏进行全年普法宣传。结合疫情及龙泉本地生态环境,拍摄制作以保护野生动物拒绝野味为主题的宣传视频,在全市200余台电梯终端与90余台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受到群众广泛好评。围绕乡村振兴、五水共治、最多跑一次、营造最佳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载体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稳步推进,新司法领域工作加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多元落实行政复议职责。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纠纷化解中的职能作用。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23件,同比增长64.28%;结案20件,其中通过调解结案16件,占结案总数的80%。落实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强化府院联动,建立健全部门协商机制、内部协审机制、集体讨论机制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2020年,我市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9件,同比下降36.96%;已审结31件(含上期结转案件),败诉2件,败诉率为6.45%,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2020年共化解败诉风险案件8件(其中6件为丽水市委依法治市办交办)。
二是严格把关合法性审查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运行,加强文件规范。制发《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龙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规范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程序。我市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率、规范率为100%。2020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2份,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50余条,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审查上会议题50余个,提出相关意见、建议90余条,切实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加强法律风险把控,共计审核非规范文件340余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50余条,口头审查意见120余条。提出法律意见60余条,标的额200万元以上的行政合同11份。协调解决部门间职能界限投诉未决问题。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向丽水市人民政府报备涉及临时管控措施文件67份,提出意见11条,截至目前未发现有问题文件产生。
三是有序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探索建立“点评、督察、亮晒、交办、通报”五大制度,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瞄定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目标,整合示范创建要求、考核细则,精心梳理相通点与特性点,化繁为简整理一套考核要求,制发《龙泉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实施方案》《龙泉市2020年度法治龙泉(依法行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并一对一发至各责任单位。并以《部门告知单》形式将存在问题、扣分情况、整改时限逐一告知,进一步推动责任压实、短板补齐,共制发各类《部门告知单》25份。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内容,通过抽查行政执法案卷、查看台账、听取工作汇报、开展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摸清被巡察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与短板弱项,实现以巡察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目前共对15家单位开展巡察。加快组建法治监督员队伍,通过自主报名、单位推荐、单位联审等程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50名法治监督员,举行龙泉首届法治监督员聘任仪式,现场由市领导为全体法治监督员颁发聘书与监督员证,并进行宪法宣誓。制定印发《龙泉市法治监督员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方式方法、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法治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是抓法治指标考核。在瞄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对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100+4项指标)和示范创建活动周期安排,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重点突破,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力争于2021年创成法治政府示范市、县。对照上级督查与上年度考核结果反馈的问题,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积极寻找工作短板,制定重点问题整改清单,逐条逐项分析问题寻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全力以赴补齐短板弱项。坚持创建时凝聚共识、紧盯难点、强化短板、突出整改,整合全市力量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抓“八五”普法良好开局。以“八五”普法为新起点,对照“重要窗口”和全面依法治国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普法责任制建设,拓展新时代普法新路径。紧密结合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推行普法责任主体责任清单制度。聚焦我市高质量推进“生态经济大追赶”、争先创优活动、国家公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发挥普法教育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实施特色普法、分类普法,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精准性。以查田宪法主题公园为样本,使永久性的普法文化阵地在各中心乡镇铺开建设。充分运用法治宣传栏、微信、广播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鼓励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三是抓行政复议优化升级。抓好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充分运用行政资源加强协调和调解,扩大听证范围,积极探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专业人士参与复议调解,加快推进行政争议实质高效化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行政复议指导监督职责,积极运用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促进依法行政的功能作用。继续探索开展“两法”监督活动,在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通过现场执法监督、执法案卷评查,努力形成完善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体系,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降低行政诉讼发生率。
四是抓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强化法律顾问考核工作,抓好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队伍的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加强品牌调解室创建,广泛吸纳退休政法干警、律师、退役军人、乡贤及当地“老娘舅”等调解力量,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推动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调解工作队伍。准确把握“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总体要求,争取再打造一个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以此基础上积极建设“枫桥式”司法所。
五抓“精准矫正”体系建设。完善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机制,巩固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成果。持续做好远程视频会见帮教活动,积累优秀经验推进开展常态化工作。进一步探索社区矫正精准矫正与分类教育,加快实现落实帮教与促进矫正之间的平衡。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全面打造“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三大支撑、四个智慧化融合”的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新格局。加大修心教育力度,编制“修心教育”计划,全面推行“修心日记”制度,发挥文化艺术教育的积极作用,促进矫正对象思想转化、积极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