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给予龙泉市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工程立项的函》(龙自然资规函〔2021〕1 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与森林资源保护,积极践行“两山”理念,我局拟开展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该项目可有效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和垦造耕地项目后续管护利用措施,完善垦造耕地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垦造耕地管理,推动生态造地,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涉及全市 19 个乡镇(街道)土地整治项目植被恢复、边坡治理、道路提升、地力培育等。
三、项目建设地点:
龙泉市。
四、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 12 个月。
五、项目业主: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 10000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补助。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请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和相关审
批信息,并报送当地统计部门。请据此批复抓紧完成相关审批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 年 1 月 6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