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龙泉市安仁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立项申请 的请示》(龙水发〔2021〕3 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开展本项目的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批复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我市安仁溪流域沿岸村镇工业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各村镇所在地人口越来越集聚,对公共基础设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安福溪流域已建堤防多以砌石挡墙为主,安福溪大部分河段无堤防,安仁溪部分河段无堤防,防洪能力不足,严重威胁着附近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次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对保障沿河两岸的防洪安全,促进龙泉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长约 10km。
三、建设选址
拟建地点:龙泉市龙泉溪一级支流安仁溪安仁镇广田村至项边村河段;安福溪张畈村至安福村河段。
四、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
五、项目建设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工程总估算 49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同时积 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 根据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要求(浙政办 发〔2009〕172 号),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 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 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并报送当地统计部门。
请据此抓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衔接,完成相关审批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 年 1 月 6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