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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
报 告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龙泉生态环境分局以《环境保护法》为依托,以转职能促提升为主线,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铁腕保障龙泉天更蓝、水更绿、地更净。2020年以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每立方米,环境空气优良率高达100%;地表水断面水质、出境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普法。将法制学习列为局党组班子,全体干部职工的重要学习内容,并与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制定全年学习计划。2019年,全局共开展夜学24次,其中涉及学法用法内容的就有18次。在学习过程中,广大领导干部除学习环保法、各类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文件外,还重点学习了环境执法案件的立案办理,调查取证、移送办理及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的标准程序,着力培养干部把握细节的能力,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二是全面加强企业普法。主动将服务端口前移,在龙泉市“一区四园”开展驻点服务活动。以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工作为重点,通过上门服务、预约办理、全程指导,在全丽水率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累计完成1124家企业登记, 94家企业发证,8家企业整改后发证,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针对证后监管问题,组织力量分组进入我市上千家企业开展指导服务,通过主动上门,现场服务的形式提升企业污染防治能力。在开展指导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环保意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宣传普及,全面提升企业环保员工的业务水平。
三是致力推进社会普法。立足疫情特殊时期,大力推行线上宣传,“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两山15年,我是见证者”摄影比赛,发动广大摄影爱好者参与,评选出优秀专业作品19份,优秀随手拍作品6份。 “七•二九”丽水生态文明日,在掌上龙泉公众号平台推出“美丽龙泉,你我共建”线上有奖问答活动,全市群众踊跃参与,通过生态环保知识问答形式,提高群众知晓率,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进而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大学堂”为基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我市60余家空调汽配行业企业开展环保大学堂教育培训。
(二)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不断强化企业监管。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开展“非现场执法”。一方面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企业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可暂时免除现场执法检查。另一方面,通过在线监控等非现场模式,加强对重点企业监管力度。积极做好信访投诉处置工作,全力维护龙泉生态安全。2020年累计处理信访投诉150余件,处置率100%。特别是疫情期间及时处置兰巨千米高生猪养殖场信访件,道太砂场信访件等,得到属地乡镇及村民的高度评价。
二是全力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相关工作。在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期间,龙泉市共接收交办信访件10件(重点件1件),其中涉生态类4件,噪音类2件,水类1件,大气类2件,其他类1件,全部得到及时有效办理。2020年9月2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龙泉开展下沉督察,龙泉的各项工作得到督察组的充分肯定。塔石金岗工业园区“企业环境监察图+一厂一策一图一专班+环保管家团队”的监管帮扶模式被督察组作为丽水市工作亮点写入省信访组核查督办工作总结。围绕下沉督察组反馈问题,立即启动新一轮整改提升行动。凡是能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迅速落实;对需要逐步解决的,明确责任、限时整改、明确要求;对需要长期努力的,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持续推进。
三是完善环境执法机制。4月26日,全省首个驻市河长制办公室巡回审判点在龙泉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挂牌成立。该审批点是市生态环保部门与龙泉市法院为深化推进河长制,加强部门合作交流,强化司法助力水行政主管部门、治水办(河长办)开展“清四乱”工作而设立,可以有效助力河道水生态领域的预防、处置、审判、修复一体化。
(三)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管理服务改革。以全市精准服务企业“365”专项行动为抓手,实施环保助企服务行动。全力做好环评审批服务,2020年,累计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2个,登记表备案项目435个;企业自行组织完成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2个;完成“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备案项目30个。不断深化“企业环保咨询日”活动,采用召开咨询会、入企现场指导等方式,每季度开展咨询服务, 为企业提供面对面的咨询服务和答疑解惑,累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0多个。
二是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正式发布《龙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划定全市环境管控单元29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6个,重点管控单元12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通过编制“三线一单”,全市各部门可以较为系统地掌握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未来压力和分区管控策略及要求,有助于对区域发展、产业调整、污染控制等工作提前谋划、预先布局,为龙泉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和制度保障。
三是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阳光执法的重要内容。在我局已制定的公务用车管理、采购工作、聘用人员管理、内部管理等制度和办法中,都严格规定了相关信息公开措施和标准,在推动重大决策、人事任命、项目管理、经费支出等重要内容公开化、透明化上不遗余力。此外,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龙泉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对环境质量情况、环保执法案件、环保项目管理、行政审批流程标准进行实时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2021年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将树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理念,依法行政;并以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切实强化法治意识,强化法治理念、推动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及重大任务的重点要求,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践,加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化解地方环境保护矛盾冲突,建立环境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不断健全制度基础。 以高起点、高要求、严标准的态度制定环保投诉信访受理制度,严格规范投诉信访工作人员的行为:在贯彻落实《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认真落实环境监察执法后督察工作;根据《浙江省环境监察工作规则》,结合地方实际,认真落实环境监察工作规则: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机制,规范环境应急。
(三)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力度,依据法律规范落实国控、省控、市控及县控企业的环境监察,以各类环境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主抓手,深入打击各领域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事故势头,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四)不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立足垂改后环保部门新定位,理顺生态环保工作机制,打造高效能的环境监察监测机构,在龙泉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切实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现场勘查、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强化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方式,依据各部门职责,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深入打击被执法者的违法行为。
(五)不断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加大环境保护重传力度,以多渠道、多方式推进环保宣传。深入基层与企业“面对面”,了解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服务能力。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