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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002656679/2021-49940   生成时间:2021-12-29 16:04:51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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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巧花等5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交通安全、有序行驶的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非机动车一般是指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畜力车等车辆。非机动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在当今我们的现实交通活动中,尤其在城市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还占有一定的比例,它具有机动车所无法代替的优越性,所以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通行及在主干道上横路引发交通事故又以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为主。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几种情况:

1、横过交叉口,不管是有红绿灯控制还是无红绿灯控制;不管是有斑马线还是无斑马线的地方,是骑着过,还是推着过;是等可以通行时过,还是随到随过,有相当一部分人,完全凭个人自愿,我行我素,置交通法规和个人安全于脑外。

2、在混合车道上,骑车人在事先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横路,有的虽然是打了手势,也是临时仓促出手,没有给人留下反应的余地。

3、在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划分开的隔离带只要有缺口的地方,骑车人不注意观察,仓促之间将非机动车骑入机动车道横路的情况,也是令人防不胜防。

那么怎样才能够避免或杜绝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通行及在主干道上横路引发的交通事故,让其有序驾驶呢,我们现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1、定期联合工商等部门对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店家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从源头上根治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上路,截至目前,大队组织警力走访销售企业20家,查处非法销售超标改装1家,查获未悬挂号牌121辆。

2、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的、长期地交通法规宣传,如电视、网络、电台、报纸、张贴标语、设立交通宣传栏,强化交警“五进”工作,尤其要给各单位上交通安全课,尤其是孩子、学生多的学校,车辆多的公交公司和运输公司等,截至目前,共举办71场讲座,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滚动播放视频宣传8000余小时。

3、骑非机动车的人、机动车驾驶员通过学习交通法规,提高自身素质,从而达到凡是参与交通之人均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之目的。

4、教育和严厉惩罚相结合。对那些违反交通法规的骑非机动车的人、机动车驾驶员,在通过教育后,仍不知悔改的,要按照法律实行严厉的处罚(对于电动自行车我们正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根据相关法律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

5、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对那些违反交通法规的人和事要形成一种人人愿管、人人皆管的良好交通氛围。

6、我们的交通管理部门将群策群力,严格执法,采取多种手段相结合,如巡逻,交叉口定点值勤,交通复杂点和路段加派警力,上下班高峰期加大管理力度,夜间轮岗值班不留死角等办法;同时将进行一系列加强交通秩序的管理。

非机动车非法占用机动车道及横过主干道时引发的交通事故原因多而复杂,但是只要我们把握住一点,即不管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皆与参与交通的人有着最直接、最密不可分的关系,只要我们把人这个中心点抓住了,那么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了。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交管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曾伟兵,联系电话:0578-7226179。

希望在您及全市市民的监督下,我们力争做得更好,努力通过我们的工作为我们的城市树立更为美好的形象。

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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