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思红等2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青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公安交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车更是因其价格低廉、操作简单、方便快捷的特点,同时又不需要考驾驶证,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迅速走进了千家万户。据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在全市居民的出行方式中,电动车占到了55%,远超于私家车的21%,我市现电动车保有量有10万余台。另根据交通事故分项统计,我市近2年的交通事故涉及青少年骑行电动自行车方面的数量逐年增加,因交通管理方面、家庭缺位管理、社会关注度等,造成青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逐步凸显出来。
2020年,我大队紧紧围绕省交管局“创文明交通秩序乱象”和减量控大系列行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其中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作为我们交通管理工作中主要工作之一。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大队共投入4000名警力,现场处罚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4.2万余起(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警告等),其中涉及青少年学生类占比4.2%。其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根据省交通局工作要求,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我市实际交通情况,每月逢五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其中主要对象为电动自行车和驾驶人员,由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各自带队在城区各部署点位开展整治。2020年,大队携手教育部门开展校园电动车骑行乱象进行整治,针对校园不符驾驶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车辆改装等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由家长进行申领、登记、处罚、教育。二是做好“三进”宣传工作。每学期开学伊始,大队组织辖区中队民辅警进校园进行开展各式各样的宣传工作,比如“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大篷车进校园”、“幸盔有你,从头开始”竞赛活动等,为青少年学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并做好驾驶电动车相关重点工作的倡导。三是提升校园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20年我市共投入500余万元,对城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大提升,全市共增加电子警察设备66处,其中在校园周边增设电子警察设备56套(违停抓拍、电警、限时停车位),各类标志标线400余处、宣传LED系统5套,提升了路面管控效能,增强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群众满意度提升。
今年,我大队继续加强青少年骑行电动车方面管理,以减少路面交通事故,确保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紧盯突出问题,持续精准发力。
今年在省交管局和丽水支队工作统一部署下,大队有条不紊抓好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加强大队警力科学规划,提升路面有效见警率,尤其是校园周边及学生上放学阶段的管控。年初,我大队成立情指中心和铁骑队,针对路面未佩戴头盔人员进行现场劝导与处罚,做到实时有效的教育宣传。 自3月份起,我大队携手教育部门,开展为期12期“幸盔有你”秩序竞赛活动,从部门、学校、交通多方面促进校园电动车的规范骑行工作。与此同时,加强科技强警,在城区各个主要非机动车道内安全人脸和未佩戴安全头盔识别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采集,为交管“大数据”建立非机动车管理库。
二、推进重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
在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是多方面在努力,包括交通管理部分、市场监管部门、社会各团体等。一是从源头入手。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局坚决打击黑心商贩出售非国标类自行车,一旦车辆流入校园或青少年手中,对于购买方(尤其学生)的危害是巨大,造成的事故后果也是不堪设想。2020年,在市直部门配合之下,对我市电动车市场进行走访调查,对1家电动车销售商家违规买卖进行处罚。二是从管理入手。大队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做好自己主业工作,将农村、学校、企业和学生、老人列为今年大队工作整治重点方向和重点管理对象,定期开展电动车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三是协同教育部门、家庭共同促进青少年骑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校园是教育指引,往往在教育终端上能够促进学生对交通安全知识的吸收;而家庭是教育起源,是能够控制和限制青少年思想的主动性。
三、坚持不懈抓宣传,将风险化为零。
2020年以来,针对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大队共投入警力350余人,以案例展示、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签订倡导书等方式,今年,我大队常抓不懈继续开展宣传工作,丰富宣传方式方法,来提升学生交通文明出行意识,增进学生对电动自行车驾驶的隐患与安全了解。组织各辖区中队针对学生上放学设置检查点对学生或家长未佩戴安全头盔人员进行现场宣传教育(比如麻车头岗亭人员在现场设立教育示范点,让学生现场观看视频。针对青少年学生使用“选择性执法”,通过抄写和通读交通安全条例来增进学生对交通安全知识的意识培养,全面促进教与罚的深度融合。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交管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曾伟兵,联系电话:0578-7226179。
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