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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355476147/2021-49534   生成时间:2021-12-21 09:43:53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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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盈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第十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打造龙泉市‘游泳之家’公益基地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龙泉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社会力量投资、管理公共体育设施,是当前国家、省、市各级倡导推选投融资改革的重点方向,近年来,我局也积极响应上级市场化改革号召,在体育场馆建设、管理中不断尝试引入第三方运营。结合我市游泳设施建设情况,我局已在南大洋小学、耀火健身房、金沙温泉酒店等地,通过多方合资、市场投资等形式建设相对标准化游泳池,并积极将大型标准游泳馆场地建设纳入正在谋划的龙泉市新体育中心项目。你们建议中提出的在云岩山庄边岩樟溪建设“游泳之家”公益基地,由于此地段属于河流(小流域),受客观条件(自然条件)制约较大,根据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相关国家标准,该地段不具备体育部门建设标准化游泳池的条件。

游泳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业,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都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配套建设。下一步我局也将充分考虑各位代表建议,积极鼓励协会、社会资本投资新建游泳场馆和举办各类游泳公益培训。同时结合省里基层体育场地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要求,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力争建设更多游泳场馆,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体育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丁武儒     联系电话:7753936


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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