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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民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00265628/2021-49614   生成时间:2021-12-21 14:55:44 发布机构:龙泉市民政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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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农村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试点探索养老服务标准

在城北乡原本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山区养老服务经验基础上,借全省多跨场景重大应用“一本账”S0场景应用申报的“东风”,以城北乡为试点,围绕山区留守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开发偏远乡镇民生服务应用场景。以偏远乡镇老人理发难、洗衣难、自理难三个养老难题为小切口,梳理核心业务,把山区农村养老服务标准进一步延伸,使其具备在全市乃至浙江农村山区范围内更具推广性和可复制性。

二、强化人员保障

根据省、丽水市专职网格员队伍规范化建设要求,我市633名专职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他们在平安建设、县域社会治理工作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需要居家养老服务职责从专职网格员职责中分离,需要提请分管市领导同意。同时,根据文件规定,已经整合到“全科网格专项工作经费”的资金不再分离。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网格员管理,发挥网格员考评办法激励约束作用,促进网格员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充实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力量。贯彻省委“民政30条”精神,在原有的民政助理员、儿童福利工作者的基础上,配足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壮大基层养老服务工作力量。目前全市乡镇、街道在岗在职民政工作人员38人。

三、构建布局合理、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体系

一是依据《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龙泉市“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拟出台《龙泉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在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强化养老人才支撑、加快养老产业改革创新等方面指导我市近三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构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框架,从中心城区综合型养老机构、乡镇敬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三个层级,梳理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解决不同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哪里养”问题。在已完成的《龙泉市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中,分近期、中期、远期扩建提升或新建6家养老机构(城区:九姑山休闲康养产业基地、云鹤养老中心、未来社区养老照护中心、城区中心敬老院二期;乡镇:八都镇养老院、兰巨乡养老照护中心),类型和功能涵盖护理型和助养型。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民政局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养老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胡欣,联系电话:7751320


龙泉市民政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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