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为全面完成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我局根据市乡村振兴办有关考核任务指标分解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由我局负责牵头实施的相关考核内容下发给你们,作为本年度我局考核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的主要依据。
附件:2021年度市农业农村局考核乡镇(街道)乡村振兴 工作主要任务指标表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2021年度各科站考核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指标调查表
序号 | 考核指标名称 | 考核指标分类 | 评分办法 | 考核分值 | 考核牵头科站 |
1 | 肥药双减 | 省、丽水市下达指标 | 推广配方肥(按方施肥)6500吨、统防统治7.2万亩、商品有机肥1.4万吨、绿肥种植2.2万亩。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11.2吨等(每个乡镇街道具体指标另行下发)。 实行举证方式考评,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10 | 土肥站 |
2 |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评价体系 | 省、丽水市下达指标 | 《龙泉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评价体系实施细则(试行)》 | 11 | 农经科 |
3 | 农房激活 | 省、丽水市下达指标 | 实行举证方式考评,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2 | 农经科 |
4 | 农家乐(民宿) | 科站自定指标 | 《2021年龙泉市农家乐(民宿)休闲旅游工作考核办法》(龙农字〔2021〕218号) | 6 | 农村发展科 |
5 | 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 丽水市下达指标 | 《2021年度龙泉市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 8 | 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
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问题处置 | 科站自定指标 | 按各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审计、结算完成率+2021年度完成审计、结算项目村5分/个(100分封顶),以最高分为100分折算。 | 6 | 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
7 | 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 省、丽水市下达指标 | 1. 根据历史文化村年度下达任务,以体量完成率为评分标准。完成任务的,得70分,完成100%-60%按比例得分、60%以下不得分。 2. 建设质量10分,以整体协调性与施工工艺为评分标准。 3. 规范管理10分,项目、资金、档案管理意向不规范,扣5分。 4. 按时报送工作报表等材料,得10分;少一次,扣1分 | 8 | 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
8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省、丽水市下达指标 | 考评方式另行制定下发 | 5 | 质监科 |
9 | 培育高素质农民及实用人才 | 省、丽水市下达指标 | 培育高素质农民及实用人才650名,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5 | 科教科 |
10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 | 科站自定指标 | 考评方式另行制定下发 | 7 | 畜牧农机科 |
11 | 变型拖拉机治理 | 省、丽水市下指标 | 1、宣传工作完成情况(30分):根据变型拖拉机宣传到位率按比例赋分。 2、治理工作完成情况(70分):根据变型拖拉机治理到位率按比例赋分。 实行举证方式考评。 | 5 | 畜牧农机科 |
12 | 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省、丽水市下达指标 | 实行举证方式考评。 | 6 | 农能办 |
13 | 粮食播种面积 | 省、丽水市下达指标 | 根据国家调查队提供的数据评分,完成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 6 | 粮油站 |
14 | 粮食总产量 | 省、丽水市下指标 | 根据国家调查队提供的数据评分,完成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 6 | 粮油站 |
15 | 建设高标准农田 | 省下达指标 | 1、项目完成情况(80分):基本分70分,无项目的乡镇(街道)得基本分;有项目的乡镇(街道),在基本分的基础上,2019年度和2020年项目每个项目均完成验收加5分,项目未完成验收每个扣5分;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单个项目工程进度达到70%加5分,完成验收加10分,项目进度未达到每个扣5分;2021年农田灾毁修复项目完成验收加5分,项目主体工程未完工每个扣5分; | 9 | 农田建设站 |
备注:1、各乡镇(街道)满分为100分。年终考核将根据各指标的考评得分,确定各乡镇(街道)最终考核得分,并折算计入乡村振兴办分配给市农业农村局的考核分值。
2、有关考核指标的任务分解情况及详细考评细则,请各乡镇(街道)与我局相关科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