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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索引号:735255207/2021-48137 生成时间:2021-11-04 09:58:21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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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丽水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制定我市的具体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督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实际检验,作为“匠心铸城、实干复兴”的具体行动,不断推进生态环境巩固提升和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一座独具匠心的文化名城,聚力开创“龙泉复兴”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合力整改。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称督察组)反馈的意见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最鲜明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整改。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原则,深刻检讨反思、认真吸取教训,聚焦督察反馈的问题,把握新发展阶段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充分遵循科学规律,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健全闭环管理机制,每一项整改任务都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要求,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间和责任,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的检验。

(三)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整改。坚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把督察整改作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举措,与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碳达峰工作结合起来,以督察整改为契机,系统施策、综合治理,全方位推进新时代美丽龙泉建设。

(四)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着眼常态长效,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健全举一反三机制,系统梳理每一项整改任务背后的一般性、规律性问题,既解决好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针对性强化制度和政策供给,防止“反复治、治反复”。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巩固形成制度规范加以落实,切实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三、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共性问题整改任务1项,个性问题整改任务2项。针对3项整改任务,逐一建档立案,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迅速整改到位、坚决“清零”;对问题矛盾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统筹工作力量,倒排工作计划,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把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转化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2021年,全年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微克/立方米以下,水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健全,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全面达标,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龙泉-云和交接断面水质100%达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3%以上。2021年,争创全省首批“无废城市”称号。

(三)绿色发展动能不断增强。市域空间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进一步拓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

提升,深入推进碳中和基地、零碳示范县建设,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全民生态自觉稳步提升。

(四)生态环境风险有效化解。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得到系统保护修复,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

(五)整体智治水平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深化,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得到落实,形成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查处体系,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市场化机制、环境治理责任体系持续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四、主要措施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市上下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确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二是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完善绿色导向的领导责任体系,优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构架。完善并落实市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协同治理机制,走出一条符合龙泉山区特点和规律的生态环境治理新路。三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GEP和GDP作为“融合发展共同体”一并确立为核心发展指标,凸显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特色追求。健全督察整改问责机制,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办范围,通过明察暗访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坚定不移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一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省级水生态环境示范试点建设为抓手,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推进项目建设,完成溪北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金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56个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标准化运维。实施2个国控断面“一点一策”治理。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打造岩樟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保护体系。加快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二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抓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VOCs和NOx协同防控。积极推进VOCs企业源头替代。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老旧车淘汰、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重型柴油车OBD安装等工作。全面推进城市建成区范围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三是深入打好净土、清废攻坚战。扎实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运用土壤污染详查成果,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名录,加强建设用地开发与利用联动监管。强化地下水环境治理,开展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深化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加强涉土源头精准防治。全面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趋零增长、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倾倒行为,完成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收集转运体系建设。

(三)坚定不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是优化环境资源要素集约配置。聚焦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三区”建设等重大决策,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储备调配,引导环境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差异化环保管控要求,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重要依据。二是持续推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延伸扩面。深化环评“领跑者”制度,加快推进环评管理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环保审批事权扁平化,完善环评审批一次告知、领办代办等服务举措,简化小微企业环评管理。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拓展“网上办”“掌上办”服务功能。深化政府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构建数字化引领、清单化定责、场景化改造、标准化倒逼“四化合一”的一站式协同办事体系。三是完善生态环保法规标准建设。探索建立高于全国、全省的分行业亩产效益、单位能耗、污染排放、安全生产等标准体系,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国家公园建设标准、生态农业和生态文旅业相关标准。

(四)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通过卫星遥感+物联网监测+基层治理“四平台”,着力形成“天眼+地眼+人眼”的立体化、数字化监测网络。强化环境治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和应用,建设卫星遥感数字化服务平台,以大数据、AI等技术为支撑,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环境治理领域,建立生态环境咨询服务网络体系和数字化应用辅助决策长效机制。二是加快生态信用数字化应用。推行企业环境保护“健康码”,构建以环境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建立生态信用分析大数据模型,促进大数据分析与生态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三是深化环保领域科技创新。加强清新空气、美丽河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无废城市”建设等行动过程中卡脖子生态环境问题的科技研发和技术引进。

(五)坚定不移提高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水平。一是着力提升产业、行业、企业的发展层次。围绕督察指出的不锈钢行业放松监管、超标排放问题,制定实施龙泉市《塔石金岗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以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完善治理设施设备、引导推动整合兼并、依法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强化企业园区管理为重点,细化整治清单,抓实整治项目,全面推进金岗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提升;实施龙泉市塔石污水处理厂总氮处理工程,重点解决总氮处理问题。同时实施企业大服务、氛围大营造、底数大排查、问题大整改等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能力,推动形成生态文明和绿色环保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强力推进涉林垦地破坏生态问题整改。围绕督察涉林垦地严重破坏生态问题,我市成立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全力整改。以极端清醒、极端重视、极端负责的态度,狠抓垦造耕地问题整改,确保退耕还林“应还尽还”、生态复绿“应复必复”、管护提质“应提尽提”。对垦造耕地项目建立严格的闭环管理制度,加强选址论证、立项审批、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等各环节监管力度,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项目予以撤销并做好复绿和生态修复工作。

(六)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新典范。一是推进美丽龙泉建设。围绕生态环境持续领先并改善这一核心目标,科学编制《龙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美丽龙泉建设规划纲要(2020-2035)》等宏观规划,全面谋划未来5-15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和具体举措。持续推进百山祖国家公园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启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典型示范培育。稳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动态监测,建成住龙镇生物多样性体验基地。二是率先开展“零碳县”创建。力争使龙泉成为全国、全省首批实现碳中和的县,开展乡镇(街道)、园区、机关等多层次“净零”试点探索、示范创建。探索开展国际自愿碳减排核证标准(VCS)等碳汇项目开发。力争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征程上先行先试。三是力争率先创成全省首批“无废城市”。聚焦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尽快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市委、市政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全面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协调小组及整改督导、履职监察、宣传报道三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具体整改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整改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整改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针对中央督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清单,建立由市级牵头部门督办,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负责,相关责任单位承办制度,把任务分解到岗、具体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决防止死角盲区,做到目标任务、工作标准、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奖惩措施“五明确”。

(三)形成机制,闭环管理。建立市级跟踪督办机制,督导单位负责对相关整改任务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单位督察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督查督办。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对能立即解决的、需要分阶段解决的和需要久久为功解决的问题,分门别类、精准施策,坚决杜绝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整改进展情况,结合信访交办件办理情况,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整改情况“回头看”等,强化跟踪问效,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四)跟踪督导,精准问责。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及具体案卷,负责督促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开展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工作,按要求报送调查处理情况;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或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单位进行认真调查,逐一厘清责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及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依纪依规依法严肃精准实施问责。

(五)强化宣传,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多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全市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及时通过我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实施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在我市主要媒体或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做好舆情监控分析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突发舆情,为督查整改营造良好氛围。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媒体报道等形式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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