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 |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
住龙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关于要求增补住龙镇建平村乌律自然村村民张传仁户儿子张一飞补助资金的报告》(住政〔2021〕31号)文件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龙泉市全面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龙委办发〔2018〕60号)及《关于印发龙泉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补充细则的通知》(龙搬指办〔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经复核并公示,现将建平村乌律自然村(张一飞)补助资金予以补发,共计1户1人,补助资金1.8万元,具体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本次补助资金从《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省级巩固拓展扶贫成果(暂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9号)资金文件中列支。
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请你镇对补助对象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补助资金的准确性负责,将审核确定后的搬迁农户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存入档案备查,并及时将安置对象信息录入龙泉市异地搬迁补助登记系统。
三、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补助到农户,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农户套取补助资金,由乡镇负责追回,退回市财政专户。按照龙农办〔2014〕87号文件要求,实行乡镇级报账制,通过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将异地搬迁专项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银行账户。
四、本次资金由龙泉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项目业主龙泉市农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拨付到乡镇(街道)。
附件: 2019年度住龙镇建平村乌律自然村整村搬迁实施对象花名册(补发)
龙泉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 龙泉市财政局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74]关于拨付住龙镇建平村乌律自然村(张一飞户)整村搬迁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