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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龙乡振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街道)组织申报、初审,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审核,确定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对象386名。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和额度。此项资金专项用于2021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按照3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拨付386名助学补助对象资金共115.8万元(详见附件),从浙财农〔2020〕59号文件中列支。
二、资金拨付程序。各乡镇(街道)及财政所要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实行专账核算,并务必于11月15日前将补助资金通过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号。
联系人:张伟娟;联系电话:0578--7122671
附件:
1.龙泉市2021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汇总表
2.龙泉市2021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名单明细表
龙泉市乡村振兴局 龙泉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9日
7附件1-龙泉市2021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汇总表.xlsx7龙乡振发 关于拨付2021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