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中心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根据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群众和企业办事顺利。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和社会稳定;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种管理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增强预警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坚持统一领导原则。应对突发事件,要坚持统一领导、科学指挥、分级负责、加强合作。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中心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分析和决策工作。
组 长:周品旺
副组长:周世娟
成员:程有芬、沈晓怡、潘贤波、张梦雅、钟伟强
四、应急反应程序
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实行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当立即拨打办公室电话(7262300),督查室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往现场查看实情,实行初步处置,如事态严重,应立即报告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程序。如有必要的,应及时拨打110、119、120等电话。
五、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
(一)火灾应急预案
1、办公室在接到电话后,迅速行动,组织人员参与现场救助,启动消防栓和灭火器,如火势较小,完全有能力扑灭时,应利用最近的灭火工具将火扑灭,同时呼叫最近的工作人员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2、如火势较大,确认靠自身能力不能扑灭时,拨打“119”报警,同时关闭总电源,向中心各楼层人员发出报警疏散信号,打开安全出口通道,及时疏散办事群众。在确认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有组织地进行抢救,转移物资;
3、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大厅工作人员协助“119”火警灭火,组织人员维护秩序;
4、配合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对火灾带来的影响及损失,提出处理意见;
5、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情况,在大厅内对此事件进行通报。
(二)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预案
1、当办公区域发生群体上访、非法聚会等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过激行为或其它意外事件发生;
2、现场工作人员应冷静处置,原则上不发表任何意见,可以点头表示回应,避免与之发生争论;
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信息后,组织办公室或督查室相关同志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掌握上访人数、基本情况、要求达到目的等情况,并积极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告知具体解决问题的机构和部门,全力维护好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4、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视其情况及时向市信访局等部门联系,协调其予以处置;
5、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必要时应及时向政府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
6、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平息后,立即安排人员清理现场,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三)突发秩序骚乱应急预案
1、办事窗口因临时性、阶段性、季节性办证,办事群众突然增多引起大厅秩序骚乱时,因及时联系机关事务局,调配保安协助大厅引导员进行疏导劝阻、维持秩序;
2、若大厅内发生激烈争吵、人身伤害或肢体冲突事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劝阻制止。如当事人仍不听解释、劝告、无理取闹、发生谩骂行为干扰正常工作的,立即联系保安带出大厅。如仍然拒绝离开大厅或有更加过激行为的,则拨打“110”,交由公安部门处理,以保证大厅正常办事办公程序;
3、重大人身伤害事件速报“110”和“120”处理;
4、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将处理意见在大厅内通报。
(四)遭遇突然袭击应急预案
1、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凡收到或获得针对公共场所、办公场所进行袭击威胁的信息、电话等,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办公室;
2、若遇突然袭击,立即联系保安,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迅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及时疏散办事群众,并视情况迅速拨打“110”、“119”报警和“120”处理;
3、在警察和医护人员赶到之前,组织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稳定秩序;
4、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情况,将遭遇袭击事件处理结果在大厅内通报。
(五)盗窃事件
1、接到电话后,办公室应立即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4、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应急领导小组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5、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可疑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事件
1、当办公区域发现可疑包裹、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
2、办公室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置隔离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对可疑物进行检查判断(但不得挪动可疑物),并经请示应急领导小组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在事态未明朗的情况下,应稳定现场人员情绪,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尽快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和群众有序撤离,并封闭现场;
4、在不能确定可疑物危险程度时,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对可疑物采取任何处置行动,应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置,但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七)网络攻击破坏事件。
1、及时安装和升级杀毒软件,定期给服务器打补丁,关闭不必要的服务,备份数据库;
2、发现网络受到攻击破坏时,窗口工作人员迅速报告办公室、中办公室立即联系大数据中心进行必要的人工应急操作,因系统和网络故障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应及时通知各窗口,通报有关故障情况;
3、及时对网络系统被破坏的程序进行检查,抢修被攻击破坏造成的软、硬件损失,及时恢复使用功能,窗口工作人员尽快做好受理资料补录工作;
4、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八)电脑网络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电脑网络系统故障是指由于中心审批办证软件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服务器损坏、网络电路连接故障、病毒感染、黑客入侵和其它硬件损坏等所引起使中心网络系统长时间不能正常运行的事故。发生此类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办公室在接到电话通知后,立即通知中心网络管理员视,并视故障轻重上报中心应急领导小组;
2、通知各科室、各窗口立即停止电子化操作,办证大厅收件办理改为手工操作,并关掉电脑等电子设备。网络管理员要及时负责联系相关专业公司及人员对故障进行分析检测;
3、根据故障分析检测结果,全力排除故障,并对整个网络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各类数据的备份工作;
4、如出现故障时间超过24小时,及时上报市政府信息中心并张贴公告栏告知群众。
(九)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当办公区域突然发生停电事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通知办公室;
2、立即联系机关事务局检查大楼供电系统,查明停电原因,属于物业维修范围的故障,应立即抢修;若属于地方供电局范围的故障,立即与供电局联系,通知各窗口关闭用电设备电源,防止恢复供电瞬间损坏设备;
3、大厅内恢复正常供电后,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检查各相关设备,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4、确认电力暂不能恢复时,在一楼大厅咨询台公告停电,并告知恢复通电时间。值班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向办事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十)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卫生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突发病、传染病、高烧及不明病因的卫生事故等。发生此类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遇到突发疾病事件,迅速报告办公室,卫健窗口应积极配合中心管理人员,采取科学合理方式进行必要的急救,紧急情况下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配合“120”急救医生进行抢救;
2、对不明病因的突发病,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人工呼吸等,然后急送医院进行抢救;
3、如发现高烧、传染病,应立即进行隔离,把伤者送医院治疗,及时将相关人员送至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并根据医生或卫生部门的建议进行针对性处理,防止传染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