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上垟工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龙泉市青瓷小镇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立项申请的请示》(龙上垟工农业〔2020〕3 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开展本项目的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批复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龙泉市青瓷小镇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是我市拓宽青瓷产业发展空间,推动我市青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上垟镇有效解决工业用地紧缺的短板,促进上垟青瓷产业升级和青瓷小镇发展、推动上垟镇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用地的利好项目,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用地约 747 亩,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场地平整约 512 亩,土石方挖方量约 286 万立方米,填方量约 189 万立方米,挡墙、边坡防护及相关管网设施等;二期边坡治理及绿化约 172 亩,土石方挖方量约 1.6 万立方米,填方量约 40 万立方米。
三、建设选址
拟建地点:龙泉上垟镇木岱口村黄渡谷户区块。
四、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
五、项目建设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工程总估算 2.1 亿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根据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要求(浙政办发〔2009〕172 号),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 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并报送当地统计部门。请据此抓紧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做好衔接,完成相关审批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