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水监督〔2020〕13号)、《龙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龙安委办〔2020〕5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和事故多发期,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和行动,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坚决打赢安全生产攻坚战。据气象部门预测,元旦春节期间全省气候环境总体偏差,寒潮雨雾频繁,气温起伏较大,安全生产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根据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狠抓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检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
二、加强隐患整治,切实加大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力度
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的特点,切实加强水利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坚决查处“三违”行为,要督促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重点加强脚手架、起重吊装、模板支撑、拆除爆破和深基坑高边坡、洞室工程等专项检查。对未开展危险源识别,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水利建设工程要依规严肃处理。严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杜绝为了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作业。严防坍塌、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病险工程、水库大坝、农村水电、供水工程等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运行管理。要加强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和组织职工文体活动的安全管控,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勘察设计、水文监测、水利科研与检验等单位做好车辆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冬季野外作业和交通安全。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效经验和做法,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把前期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作为重点,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尤其要针对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办公区域、员工宿舍、出租房、“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堵塞闭锁和违规住人等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水利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安全保障措施。
四、强化应急值守,提升风险预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根据节日特点,提前研判元旦春节期间寒潮、雨雪、大雾、冰冻恶劣灾害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安全预警提示,有针对性地做好重大风险防范,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应急力量配备等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带)班、关键岗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重大网络舆情能科学有效处置、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充分利用布告栏、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介,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全行业安全防范能力。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稳定职工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请各相关科室、各相关单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于2月23日前将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站。(联系人:刘贤伟,电话:0578—7763066)。